(学校食堂委托经营)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学校食堂委托经营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包组编号:(略)
预算金额(元):(略)
最高限价(元):(略)
采购需求:(略)
一、项目概况沈阳市九十九中学位于和平区西滨河路(略)号,教职工约(略)人,就餐学生约(略)人。由于现在学校的食堂餐饮委托服务合同期将满,所以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将采用招标的方式,公开对外招聘资质齐全、管理规范、业务精湛、综合实力较强的餐饮企业进行管理,为学校师生提供早餐、午餐和晚餐服务。预算金额:(略)餐食标准(不得改变):(略)履约期限:(略)付款方式:(略)支付条件:(略)支付要件:(略)二、人员要求1、中标餐饮企业须根据食堂实际情况自行足额配置食堂工作人员。2、食堂所有员工由中标餐饮企业自行招聘,食堂员工工资、险金和福利均由中标餐饮企业负担,员工工资标准应满足国家最新工资标准要求。3、中标餐饮企业所雇佣的食堂所有员工上岗前必须通过当地卫生部门指定医院或防疫站的体检,领取饮食行业健康证。无健康合格证,不准在食堂工作(办理证件费用由中标餐饮企业自行承担)。所雇员工须保证其无精神类病症过往史及犯罪记录,必要时须出示无犯罪记录证明。4、采购合同签订后5日内,提供中标人与服务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及相关等级资质证明。三、服务要求1、开餐模式(1)供餐模式:(略)(2)供餐时间:(略)早餐:(略)[if !supportLists](1)[endif]供餐标准:(略)其中:教师早餐:(略)教师午餐:(略)学生午餐:(略)学生晚餐:(略)为确保口感新鲜,需根据季节不定期与采购人协议调整相关食谱,以实际发生为准。(4)膳食要求:(略)1)荤菜:(略)2)素菜:(略)(5)服务管理要求:1)对厨房、餐厅均有严格的卫生管理制度和食品安全保障制度,有健全的食品组织管理机构;2)厨具、餐具均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做好菜肴留样备检工作,确保不发生因食物、餐具不卫生而导致用餐人员身体不良反应事件;3)为保障食堂经营,中标人在服务期内,负责免费给甲方提供所需的厨房用具;4)所有餐饮服务人员上岗后均要求取得健康证,严禁带病上岗,并且健康证在食堂公示。5)根据季节变换情况,制定周营养食谱,公布并严格执行,食谱要确保主、副食花色、品种、营养及人体每日所需的热量。做好食堂每日午晚餐的供应保障工作,严格按照要求确保主、副食食品的品种、数量及质量,做到种类丰富,营养均衡,有益健康,适合大众口味;6)每季度做好服务质量满意度测评,根据测评情况及时调整服务方案并落实改进措施,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7)指标卫生质量合格率(略)%,工作人员保障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拥有健康证(略)%,通过满意度测评,就餐人员满意度达到(略)%以上。8)负责制定科学、合理营养搭配食谱,做好成本核算,做到日清、周结、月核算;9)负责物品验收、原材料的配料、菜品的出品服务及管理;(略))负责厨房餐具用具的清洗消毒服务管理及食堂用餐区内外环境卫生的清洁保工作;(略))负责食堂加工设备及其他设施卫生清洁与管理;(略))负责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略))负责所使用各种设备设施的规范操作,承担安全责任,做到爱护设备,安全使用。(6)其他要求:1)项目食堂水、电、煤气费均由中标单位承担。2)严格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监督管理,做好采购人交办其他临时性工作,能够圆满完成采购人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7)服务人员与保障1)中标餐饮企业要需根据食堂实际情况自行足额配置食堂工作人员。2)食堂所有员工由中标餐饮企业自行招聘,食堂员工工资和福利均由中标餐饮企业负担。3)中标餐饮企业所雇佣的食堂所有员工上岗前必须通过当地卫生部门指定医院或防疫站的体检,领取饮食行业健康证。无健康合格证,不准在食堂工作(办理证件费用由中标餐饮企业自行承担)。(8)原材料标准要求:1)米:(略)2)面:(略)3)调料类:(略)4)食用油:(略)5)蔬菜类:(略)6)新鲜肉类:(略)7)鲜活水产类:(略)8)鲜蛋类:(略)9)水果类:(略)(略))配菜类:(略)(略))腌菜类:(略)(略))干杂类:(略)(略))豆制类:(略)(略))以上所有的食材进货渠道正规(不许在市场等小商贩采购)并附有食材合格检验报告及进货台账。(9)人员配备最低要求:按照实际需要管理员1人,厨师2人以上,面点师1人以上,切配4人以上。1)管理员:(略)2)食堂厨师 :(略)3)面点师:(略)4)切配:(略)人员按实际需求调配,以上人员要求可靠、本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卫生习惯,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本人及家庭成员心理健康,无精神病史,行为不偏激,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合同履行期限:(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略)〕(略)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略)
2、质疑函内容、格式:(略)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略)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略)〕(略)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略)〕(略)号)。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2.本项目根据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本要求,采取CA锁电子报名及投标,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还需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U盘存储的可加密的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投标无效。备份文件也需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3.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4.供应商在开标时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证书用于解密电子文件,也可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远程解密,电子解密时间控制在1小时内(如遇系统故障或大型项目除外),未携带笔记本电脑或CA证书导致无法解密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可按无效标处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邮箱地址:(略)
开户行:(略)
账户名称:(略)
账号:(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