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风险提示。交易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公告披露的信息仅作参考,标的状况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前应当仔细阅读本公告、“附件下载”中有关材料,通过实地踏勘、向相关部门及转让方咨询、到交易所查阅项目资料(《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及《法律意见书》等)等方式对标的进行全面尽调,详细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市场等各项因素,以充分了解标的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完全知悉本公告及相关文件的全部内容并接受约束,愿意承担一切交易风险。参与交易报名或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不了解交易规则或法律法规等为由拒绝履行应价、签约、交割、支付成交价款或服务费等相应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或恶意磋商,交易所、转让方有权按照约定处置交易保证金,经过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追究缔约过失或违约责任,并另行处置标的。 2.标的需要说明的特殊事项。根据评估报告特别事项显示:(略) 3.该宗地块设计规划条件如下: (1)用地要求。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兼容商业设施,其中商业设施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略)%。 (2)密度要求。容积率2.0~3.0,建筑密度(略)%~(略)%,绿地率≥(略)%。 (3)道路红线宽度。东面山秀路(略)米,南面佛子路(略)米。 (4)建筑后退净用地界限。低层和多层建筑要求退离基地东面、南面、西面和北面净用地地界限不小于5米;高层建筑要求退离东面、南面净用地界限不小于(略)米,退离西面、北面净用地界限不小于(略)米。 (5)建筑高度。建筑高度控制在(略)米以下,建筑色彩以浅色为主,适当以深色点缀,并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6)视距三角形要求。山秀路边不小于(略)米,佛子路边不小于(略)米。 (7)建筑间距。多层住宅正面间距按高距比1:(略) (8)交通组织。基地机动车出入口设在南面佛子路边上。住宅建筑机动车停车泊位按0.9车位/户以上设计,非机动车停车泊位按1~2车位/户以上设计;基地机动车停车泊位按(略)%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 (9)基地的竖向设计标高应与相邻基地竖向相协调。 ((略))基地的排水施行雨污分流。周边排水设施现状资料、接入市政管网条件等应满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 ((略))公共服务设施。①按照每(略)户不低于(略)㎡建筑面积的标准配置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且单处用房建筑面积不得少于(略)㎡,并与首期建筑物主体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②按照每(略)户不低于(略)㎡的标准规划、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场地,建设必备的服务设施,并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③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配套群主健身设施。要求设有垃圾收集点、公厕、配电房、管理用房、电动车充电、燃气管道、党风廉政宣传栏等设施。 ((略))建筑风格以“东盟、生态、壮族、现代”为基本元素,基地及建筑单体需做景观亮化设计。 ((略))建筑节能符合相关建筑节能规范要求。 ((略))规划设计方案应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标准规范及《崇左市城乡规划技术管理规定(试行)》相关要求。 4.标的企业介绍:(略) 5.法律、法规、政策的相关规定. 6.其他未尽事项请意向受让方查阅相关备查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