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轨道交通(略)年一季度五号线地铁AS型车架修车辆专用备件物资采购项目B(略)Q1-(略)补遗通知各潜在投标人:现对重庆轨道交通(略)年一季度五号线地铁AS型车架修车辆专用备件物资采购项目B(略)Q1-(略)(招标编号:(略)补遗1、招标文件第二章7.6.1履约保证金由“1.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略)2.履约保证金的金额:(略)3.提交时间:(略)退还时间:(略)变更为:“1.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略)2.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略)3.提交时间:(略)4.退还时间:(略)补遗2、因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有较多调整,现将以附件形式随本补遗一并发出,详见下文附件1“重庆轨道交通(略)年一季度五号线地铁AS型车架修车辆专用备件物资采购项目B(略)Q1-(略)物资采购合同(运营)”。补遗3、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四.商务响应表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商务响应表中第(略)条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6.1履约担保由“1.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略)2.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略)3. 提交时间:(略)4. 退还时间:(略)变更为:“1.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略)2.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略)3.提交时间:(略)4.退还时间:(略)补遗4、本次招标项目最高限价(含税):(略)补遗5、本项目招标文件(略)页至(略)页的页眉变更为“重庆轨道交通(略)年一季度五号线地铁AS型车架修车辆专用备件物资采购项目B(略)Q1-(略) 招标文件”补遗6、本项目附件-限制参与我公司运营物资采购项目单位名单以本次补遗发布的为准。注:(略)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略)年(略)月(略)日重庆轨道交通(略)年一季度五号线地铁AS型车架修车辆专用备件物资采购项目B(略)Q1-(略)物资采购合同(运营)甲方:(略)乙方:
签订时间:(略)重庆轨道交通物资采购合同(运营)甲方:(略)乙方:
重庆轨道交通物资采购项目所涉及的产品由(以下简称乙方)供应,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一、采购内容、数量及价格本合同具体采购内容、货物规格、数量和价格详见合同清单(合同附件1)。二、供货期限及地点2.1计划供货时间暂定为合同签订生效后个月内,具体供货时间以甲方提供的书面采购清单时间为准。2.2 乙方应当根据合同清单及甲方的书面采购清单在规定交货期时间内完成物资的交付,并严格按照甲方要求合理安排货源,及时按期供货。2.3交货地点:(略)三、包装、运输和贮存要求3.1包装应符合下列规定:(略)3.2 依照甲方的要求,乙方将所有货物运抵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包括装卸),所需一切运、装、卸等相关工作及费用由乙方负责。3.3 甲方根据需要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推迟到货日期,乙方不得拒绝,也不得因此主张增加任何费用。四、验收4.1 乙方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供应商送货入库流程及注意事项》,货物运抵现场后,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若有)、合格证、质量检测报告等,甲方核实所送物资送货单上的内容与合同清单(合同附件1)一致,甲方确认无误后签署《送货单》。否则,甲方有权拒收。因上述原因导致甲方产生相关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4.2 在货物交货后,甲方可按需要对所收到的每批次货物进行随机抽样送检,送检合格后,送检费用由甲方支付。若送检不合格,则加倍抽检,且每次送检费用由乙方负责,若抽检仍不合格,该批次同类型货物全部退货。如甲方未退货,乙方还应负责免费补足因抽检所消耗的货物。如甲方退货,抽检消耗的货物甲方不再退还乙方,乙方不得要求甲方补偿。4.3乙方提供的货物应当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且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相应标准,验货过程中,乙方应派人员参加。在乙方交货之后,甲方发现货物的规格、质量等级与要求不符的,甲方有权退货,乙方仍应承担甲方重新采购货物的经济支出,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及其他损失。4.4因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交货造成甲方无法办理接货的,甲方有权拒收;若乙方供货物资需占用甲方物资存储资源的,甲方不承担任何保管责任,且每批次供货物资按照人民币(略)元计算违约金,累计违约金上限不超过本合同暂定含税总金额的(略)%。4.5 技术要求(详见附件1)。五、售后服务及伴随义务5.1 本合同质量保修期为:个月,时间从甲方录入《入库单》之日起计算。乙方在保修期内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行业相关规定及甲方要求提供优质的售后保修期服务。5.2 在保修期内由于货物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任何损伤和损坏,乙方须免费予以更换,所有作更换的货物,必须是由原厂按本合同约定的标准生产的产品。对因产品质量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严重影响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在保修期内发生更换的产品,其保修期自动延长,且延长后的剩余保修期不得低于x 个月,否则应当按照个月计算。
5.3乙方的售后服务承诺(详见附件2)。六、甲方职责6.1 负责及时向乙方提供每批次采购清单。6.2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所供货物的货款。6.3 采购的货物到货后应组织相关单位对货物进行验收工作。6.4对货物的抽验和质量监督,做好协调工作,协助处理应急事宜。6.5负责办理与乙方的结算,对供货数量进行核实。6.6 检查并督促采购清单的执行。七、乙方职责7.1 必须严格按甲方提供的每批次采购清单供货,不得将本项目供货转包或自行寻找合作伙伴分包,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全部赔偿责任。7.2提供的货物应当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且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相应标准,如因乙方提供货物的质量原因造成损失的,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全部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7.3 应按合同验收要求提供货物的相关资料,在供货过程中,应主动配合甲方对货物的抽查和复检工作,遵守甲方制定的《供应商送货入库流程及注意事项》。7.4 应指派专人负责该合同项目的执行,并根据甲方要求到现场与甲方共同商定供货及抽检等相关事宜。7.5不得随意更换经办人,若更换经办人须提前(略)天书面告知甲方,未书面告知的应按合同暂定含税总金额的1%支付违约金。八、合同费用与支付8.1合同费用8.1.1 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方式,合同综合单价(含税价)包括但不限于:(略)8.1.2本合同暂定含税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小写:元),实际本合同费用根据甲方审定的实际供应合格数量及单价按实结算,最终合同费用以甲方审定金额为准。根据现行增值税政策规定,相关增值税税率等详见合同价格清单。如因国家财税政策调整,乙方应按照最新的增值税税率调整增值税金额,并相应调整含税总价(或单价)。 8.2支付乙方将货物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并经甲方检验合格,并由乙方向甲方提供书面支付申请后(略)日内,且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符合甲方要求的、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甲方向乙方以银行转账或票据的方式支付已提交合格货款的(略)%,剩下的5%作为质保金在本合同项下所有货物质保期满且办理完成合同费用结算后视乙方履行质保义务的具体情况进行无息支付。甲方付款前,乙方须提供等额真实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因乙方提供不合规发票造成甲方税费等损失的,乙方应等额赔偿甲方。8.3结算供货期届满且供货完成,乙方应于(略)天内发起结算申请,否则视为乙方违约,每延误一天按送货金额的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从剩余款项中扣除,当剩余款项不足以支付违约金时,甲方有权追偿。九、违约责任和解决方式9.1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乙方货款,双方重新约定支付时间,若到期仍未支付,自重新约定的支付时间到期之日起,每延误一天应按逾期货款的万分之一赔偿乙方,但违约金上限不得超过合同暂定含税总金额的(略)%。9.2若因乙方原因未按书面采购清单完成全部供货的,乙方应按未供货清单含税总金额(略)%的货款赔偿甲方。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若甲方解除合同则无需支付乙方任何费用,乙方除需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全部赔偿责任外,还需承担合同暂定含税总金额(略)%的违约金。9.3 乙方提供的货物若因出现质量问题导致的损失和责任,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无需支付乙方任何费用,乙方需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全部赔偿责任,还需承担合同暂定含税总金额(略)%的违约金。9.4乙方未按交货期供货的,每延误一天按应交付货物含税总金额的万分之一赔偿甲方。乙方超过交货期(略)天仍未供货的,甲方有权取消采购或另行重新采购,且乙方应承担甲方重新采购货物所造成的经济损失。9.5乙方有除上述9.2、9.3、9.4条以外的违约行为导致合同解除的,乙方需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全部赔偿责任,还需承担合同暂定含税总金额(略)%的违约金。9.6 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享有合同解除权的一方若解除合同,应至少提前7个工作日书面通知违约方,由此造成的损失应由违约方承担。9.7 因不可抗力因素致合同不能履行时,双方免于承担责任。双方均有防止损失扩大的义务,否则承担扩大部分损失的赔偿责任。9.8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若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甲方因维护权利产生的律师费、调查费、差旅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公告催告费、公证费、诉讼费用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9.9乙方因本合同产生的违约金、损失赔偿款等,甲方均有权在应付款中予以扣除,乙方对此予以认可。十、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略).1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略).2本合同所称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是指包括损失赔偿金在内的全部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如其他条款与此冲突,以此条为准。十一、通知送达条款:(略)通知地址及联系人:甲方:(略)有限公司 通知地址:(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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