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租信息披露申报表 |
| 贵阳轨道交通1号线车站自助贩售设备场地租赁项目 |
| 项目编号:(略) | 信息披露期限:(略) |
| 标的情况简介:(略) |
| 标的物是否有抵押担保情况:(略) | 标的物资产类型:(略) | 标的是否有原承租户:(略) |
| | | 备注 |
| 标的配套设施情况 | 水 | □ 是 □ 否 □ 未安装 | |
| 电 | □ 是 □ 否 □ 未安装 | |
| 燃气 | □ 是 □ 否 □ 未安装 | |
| 电话 | □ 是 □ 否 □ 未安装 | |
| 光纤 | □ 是 □ 否 □ 未安装 | |
| 有线电视 | □ 是 □ 否 □ 未安装 | |
| 标的其他情况说明 | 限制条款(一)承租人在本项目内所有经营行为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规定及租赁合同约定范围。(二)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得在本项目内的自助贩售设备场地上发布广告(包含而不限于:(略) |
| 对承租方资质的要求 | 承租方性质 | ■法人 □自然人 □ 其他组织 □以上都可以 | |
| 资格条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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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标的使用的特殊规定和要求 | 环境卫生 | 承租方负责维护和缴纳相关费用 | |
| 安全生产 | 承租方按政府有关规定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包含解决安全隐患)、安全经营管理工作,并解决好环境卫生、治安、消防等有关社会问题并承担费用。 | 标的装修需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
| 用途限制 | | 租赁用途:(略) |
| 对租赁方式的要求 | 租期 | □1-2年 ■3-5年 □6-(略)年 □(略)年以上 | 经营准备期经营准备期指承租人可开展布放自助贩售设备相关施工的时间。经营准备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共计(略)天,经营准备期内免收租金和电费,但因承租人使用而产生的其他一切费用和安全责任由承租人自行承担。经营准备期届满,承租人无论是否开展经营行为,从经营准备期届满后的次日计算租金和电费租赁期限本次招租项目租赁期限为三年。从经营准备期届满后的次日开始计租,至三年期满为止。 |
| 租金挂牌价 | (三年)挂牌价(略)元 | |
| 租金付款方式 | □一次性支付 □按年支付 □按季支付 □按半年支付 ■其他: | 本项目租金分3个年度计算,每年度租金分2期平均支付,每6个月支付一期,承租人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后(略)日内支付第一年度第1期租金,第一年度第1期租金到期前(略)日内,承租人支付第一年度第2期租金,后续各期租金支付时间依此类推。 |
| 租赁押金 | | 为保障出租人相关权益,承租人须向出租人提供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金额为成交价首年租金的(略)%(以元为单位取整)。担保形式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现金或转账的方式在合同签订前提交。 在承租人无违约及按合同规定缴清所有费用的前提下,出租人在合同终止后如数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
| 交易保证金 | 5万元 | 如进入竞价程序后,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交易保证金为报名时交纳且交纳截止时间为挂牌截止日(略):(略) |
| 其他 | 1、如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采用网络竞价方式,价高者得;2、若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方,经招租方审核并确认其承租资格后,报名方即为最终承租方。 | 报名资料:(略) |
| 承租方按照《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服务费标准》向交易所交纳交易服务费 |
| 确定承租方后,若因交易一方或双方不按规定签订《租赁合同》的,产权交易所有权向拒签方或违约方收取相应的交易服务费用。 |
|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A.不变更信息披露条件,延长(略)个工作日信息披露期,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 )B.变更信息披露条件,重新信息披露。 |
| ( )C.终止信息披露。 |
| 标的物信息披露申报人声明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本出租方同意在贵所对外进行招租信息发布和组织实施交易,并诺:(略) |
| 保证金缴纳账号 | 开户名:(略) |
| 附注:(略) |
| 项目联系人:(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