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西排总河治理工程已经天津市西青区行政审批局以津西审投投资〔(略)〕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西青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天津市西青区水务事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津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东西排总河于(略)年进行清淤及护砌建设后,已运行(略)年,由于该河段为断头河及津静公路雨水排水,河道淤积严重。进而导致河水水质受到影响,同时由于河道年久失修及冻胀作用,导致部分浆砌石护砌受到损坏,特别是台阶部分损坏较为严重。本次河道治理工程主要为河道清淤及破损边坡和建筑物修复。
2.1.2 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略)年3月(略)日,计划完工日期为(略)年(略)月(略)日(汛期不施工)。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东西排总河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共2个标段。
(1)标段名称:(略)
(2)标段名称:(略)
三、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略)〕(略)号)确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建筑业划型标准为:(略)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略)](略)号)规定,在评标过程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报价得分的5%作为其报价得分。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近五年((略)年2月1日~(略)年1月(略)日)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略)年2月~(略)年期间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4.3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未受到禁止参加各类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以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略)
4.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略)
5.2 招标文件获取的费用:(略)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略)
开户银行:(略)
银行账号:(略)
5.3 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料:(略)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略)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招标人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代理机构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邮 箱:(略)
发 布 日 期:(略)
异议受理单位:(略)
受理负责人:(略)
电话:(略)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略)
受理负责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