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平公资建(略)号】郏县乡村振兴局(略)年郏县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设计、监理、验收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郏县乡村振兴局(略)年郏县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设计、监理、验收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北京时间)前递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略)
2、项目名称:(略)
3、采购方式:(略)
4、预算金额:(略)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平公资建(略)号-1 | (略)年郏县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设计服务项目 | (略).(略) | (略).(略) | 是 | (略).(略) |
2 | 平公资建(略)号-2 | (略)年郏县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监理服务项目 | (略).(略) | (略).(略) | 是 | (略).(略) |
3 | 平公资建(略)号-3 | (略)年郏县财政衔接资金项目验收服务项目 | (略).(略) | (略).(略) | 是 | (略).(略)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概况:(略)
5.2、建设地点:(略)
5.3、资金及落实情况:(略)
5.4、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略)
第二标段:(略)
第三标段:(略)
5.5、计划工期:
第一标段:(略)
第二标段:(略)
第三标段:(略)
5.6、质量要求:
第一标段:(略)
第二标段:(略)
第三标段:(略)
6、合同履行期限:(略)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略)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略)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
(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供应商应具备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丙级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的中级或以上职称;
3.2、第二标段:
(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供应商应具有公路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
(3)供应商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1名,须具有与资质相应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3、第三标段:
(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需提供证书);
3.4、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略)〕(略)号)和《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略)〕(略)号),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按照《郏县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郏财字[(略)](略)号)要求,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详见后附件:(略)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略)
3.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供应商投报以上多个标段的,但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方式:(略)
链接地址:(略)
办理CA证书:(略)
4.售价:(略)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郏县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供应商远程在线解密响应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供应商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2、供应商可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在线质疑(异议)、投诉。
3、监督单位:(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4、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日期:(略)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采购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2.本项目供应商不用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3.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供应商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4.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4.1交易主体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略);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略)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略);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略);(略);组件下载(略);(略);交易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供应商)。
4.2供应商须将采购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4.3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采购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
5.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略);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略)
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5.2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6.“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6.1开标时,供应商采用网上远程异地解密时,请用CA证书登录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点击解密来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每位供应商的解密时间从开标时间起(略)分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解密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6.2如出现供应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情况,供应商应及时联系采购人(代理机构)进行说明。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1)如果是投标文件自身问题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该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解密。
(2)如果是电子化交易系统问题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将由技术人员进行排查处理。如短时间内问题无法解决的,将由采购人(代理机构)联系监督部门申请暂停开标,待问题解决后继续开标。
6.3所有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操作,对开标结果进行公示。
6.4供应商应保证在开标期间电话、电脑、网络等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因停电、电脑病毒、网络堵塞等原因,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6.5解密完成后,供应商可登录到交易系统查看自己的投标报价。如对自己的报价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报价内容显示后(略)分钟内联系采购人(代理机构)进行质疑,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的,视为认可开标结果显示内容。
6.6通过平顶山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采购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在线质疑(异议)、投诉内容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采购人 |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
1.1.4 | 招标项目名称 | 郏县乡村振兴局(略)年郏县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设计、监理、验收服务项目 |
1.1.5 | 项目建设地点 | 郏县 |
1.1.6 | 项目概况 | (略)年郏县财政衔接资金基础设施、特色产业项目设计、监理、验收服务 |
1.2.1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为郏县乡村振兴局(略)年郏县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基础设施及特色产业提供施工图设计服务及后续配合服务 |
1.3.2 | 设计周期 | 接到采购人设计任务后(略)天内完成设计 |
1.3.3 | 质量要求 | 满足国家相关规范规定并最终通过审批 |
1.4.1 | 供应商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 详见招标公告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þ不接受 |
1.4.3 |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详见投标须知正文 |
1.9.1 | 踏勘现场 | þ不组织 |
1.(略).1 | 投标预备会 | þ不召开 |
1.(略).2 | 偏差 | þ不允许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 |
2.2.1 | 供应商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时间:(略) |
形式:(略) |
2.2.2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变更(澄清)公告》形式 |
2.3.1 |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 《变更(澄清)公告》形式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þ有,最高投标限价: 第一标段:(略) 第二标段:(略) 第三标段:(略) 供应商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其投标予以拒绝 |
3.3.1 | 投标有效期 | 自投标截止日起(略)日历天 |
3.4.1 | 投标保证金 | 1.投标保证金金额:(略) 2.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略) 3.递交形式:(略) 4.1投标人打开http:(略) 4.2成功缴纳后重新登录前述系统查询确定费用到账,依次点击“参与投标”→“保证金绑定”→“绑定”进行投标保证金绑定。 4.3投标人要严格按照“保证金缴纳说明单”内容缴纳、成功绑定投标保证金,未绑定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未按时交纳。 4.4每个投标人每个项目每个标段只有唯一缴纳账号,切勿重复缴纳或错误缴纳。 4.5未按上述规定操作引起的无效投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电子保函:(略) 其他事项: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在本公告中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报名、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和绑定等工作。并充分考虑人为操作和银行异地跨行转账到账的时间等因素,因投标人操作不当或银行到账时间等问题造成的无法报名、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无法投标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少交保证金属于无效缴纳。 (3)规定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开标前一日(略)点,节假日除外(超时到账视同未交保证金,取消报名资格)。 (4)废标项目重新招标时,必须按修改后的招标文件重新缴纳保证金,原缴纳保证金必须及时退还。 |
履约担保 | 不收取 |
文件费 | 不收取 |
质量保证金 | 不收取 |
3.5 |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þ无 |
3.6.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þ不允许 |
3.7.3 | 签字和(或)盖章要求 | 供应商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将招标文件格式中明确签字盖章的内容电子签章(包括企业电子签章及法人电子签章);无法进行电子签章或签字的地方,如授权委托书等内容,可将盖章或签字的扫描件上传即可。 |
3.7.4 | 投标文件份数 | 电子投标文件:(略) |
4.2.1 | 电子投标文件 | 供应商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是通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并经过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 |
4.2.2 | 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时间:(略) 地点:(略) |
4.2.3 |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 þ否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略) 开标地点:(略) |
5.2 | 开标程序 | 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供应商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供应商开标前应仔细阅读《关于“不见面开标系统”升级的通知》。 |
6.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略)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略) |
6.3.2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 确定前1-3名中标候选人 |
7.1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略) 公示期限:(略) |
7.4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þ否 |
7.6 | 履约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 |
9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 是 |
9.1 | 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注意事项 |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电子化招标投标,供应商应按电子交易平台要求办理相应事项。 |
(略)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略).1 | 付款方式 | 设计费支付:(略) |
(略).2 | 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 | 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 参照发改价格[(略)](略)号文、《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用。此项费用由供应商综合考虑到投标报价中,不单独列项报价。 |
(略).3 | 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 |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略) 具体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略)](略)号” |
(略).4 | 促进中小微企业优惠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故不再进行价格优惠) | A、根据财库〔(略)〕(略)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供应商为小微企业的,在原报价基础上给予(略)%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5%作为其价格分。 B、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规定,本项目支持**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时,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C、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略)〕(略)号)文件规定,本项目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D、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略)〕9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如涉及到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产品,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E、根据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如涉及到自主创新首购产品,应当采购由财政部会同科技部等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内的产品。 F、根据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如涉及到无线局域网产品,应当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如涉及到信息安全产品,应当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 G、根据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如涉及到计算机办公设备产品,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是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 H、其它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
(略).5 | 政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 | 一、落实四个“一日办”精神: 按照《平顶山市财政局关于压减政府采购各环节时限 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平财购〔(略)〕(略)号)通知,落实四个“一日办”精神: (1)在评审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确定采购结果,同时对中标单位发出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并在网上进行公告;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1个工作日内与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当日完成合同备案工作; (3)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履约完成后,采购人应在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1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同时在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发布验收结果公告; (4)验收合格具备付款条件的项目,采购人要在1个工作日内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项目资金。 注:(略) 二、维护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知情权 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的政府采购项目,在公告中标候选人的同时,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采用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政府采购项目,对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的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原因。 三、推广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要求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将“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告知函”写入招标文件,鼓励中标供应商凭借采购合同申请贷款,助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四、落实预留采购份额: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略)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略)〕(略)号规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五、落实价格评审优惠政策: 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略)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略)%(略);(略)%(工程项目为 4%(略);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应占合同总金额的(略)%以上),给予联合体或大中型企业4%(略);6%(工程项目为1%(略);2%)的价格扣除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按照平顶山市财政局出台的《平顶山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平财购〔(略)〕8号)的规定:(略)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 |
(略).6 | 合同签订方式 | 按照《平顶山市财政局关于压减政府采购各环节时限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平财购〔(略)〕(略)号)要求,在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1日内与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当日完成合同备案工作。具体方法如下:(略) |
(略).7 | 矛盾文件解释办法 |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供应商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
(略).8 | 未尽事宜 | 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略).9 | 解释权 | 本竞争性招标文件解释权归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所有。 |
供应商须知正文部分
1. 总则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计进行招标。
1.1.2 采购人:(略)
1.1.3 招标代理机构:(略)
1.1.4 招标项目名称:(略)
1.1.5 项目建设地点:(略)
1.1.6 项目概况:(略)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略)
1.2.2 资金落实情况:(略)
1.3招标范围、设计周期和质量要求
1.3.1 招标范围:(略)
1.3.2 设计周期:(略)
1.3.3 质量要求:(略)
1.4供应商资格要求
1.4.1 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略)
(2)财务要求:(略)
(3)信誉要求:(略)
(4)总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略)
(5)其他要求:(略)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
1.4.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略))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略))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略))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略))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略))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略))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略)
((略))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1.5.1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 参照发改价格[(略)](略)号文、《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用。此项费用由供应商综合考虑到投标报价中,不单独列项报价。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部分供应商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9.2 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略)投标预备会
1.(略).1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
1.(略).2 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略).3 投标预备会后,采购人将对供应商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略) 分包
本项目严禁分包。
1.(略)响应和偏差
1.(略).1 供应商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设计方案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略).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
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服务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1.(略)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电子交易系统中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略)天前,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变更(澄清)公告》,不再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变更(澄清)公告》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略)天,应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因交易中心平台在开标前具有保密性,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展、变更通知、澄清及回复,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自负。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略)天前,采购人将以《变更(澄清)公告》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略)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修改内容将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略)日前在平顶山市电子交易系统中提出。采购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保证金
五、资格审查资料
六、设计方案
七、其他资料
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2 投标报价
3.2.1供应商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
3.2.2 供应商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4 采购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3 投标有效期
3.3.1投标有效期:(略)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变更(澄清)公告》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费用收取情况
(1)投标保证金:(略)
(2)履约担保:(略)
(3)文件费:(略)
(4)质量保证金:(略)
3.5 资格审查资料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信誉等要求。
3.5.1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应附供应商营业执照的复印件、供应商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
3.5.2 “主要人员简历表”中项目负责人应附身份证、执业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有关证书扫描件。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供应商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 供应商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设计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设计周期、投标有效期、委托人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所有法定代表人签章(字)处均应盖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4. 投标4.1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须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4.1.2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略)
4.1.3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xxx公司_项目名称.file)到会员系统的指定位置,并确认上传成功。请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投标人因交易中心投标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的联系中心技术人员,以便有充分的时间进行处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处理技术问题和上传数据等工作所需的时间问题,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4.1.4 不管招标结果如何,投标人所递交的所有投标资料(电子文档)均不予退还。
4.2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2.1在本章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对所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人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的,电子交易平台已上传的投标文件须进行相应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4.2.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提交、取得“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 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公开开标。
5.2 开标程序(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1)宣布投标截止时间,并公布招标人、代理机构、监督部门名称;
(2)宣布开标纪律;
(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和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
(4)电子投标文件解密;
(5)电子唱标;
(6)公布招标控制价;
(7)开标结束。
5.3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投标文件)5.4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电子投标文件采用双重加密。在投标截止时间到达后,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开标。
(1)代理机构开标:(略)
(2)投标人解密:(略)
(3)全部解密完成后,各投标人在开标记录表上签章;详见:(略)
5.5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情况处理
(1)因电子交易系统异常无法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使用未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以人工方式进行。
(2)因投标人原因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由系统技术人员协助投标人将备份文件(电子介质存储)导入系统。若备份文件(电子介质存储)无法导入系统或导入系统仍无法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
5.6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应当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中现场提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 评标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供应商或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供应商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采购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 合同授予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7.2 评标结果异议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采购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 中标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采购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
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
7.5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供应商。
7.6 签订合同
7.6.1 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6.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采购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6.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8.纪律和监督8.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 投诉
8.5.1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略)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供应商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采购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
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略).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略)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签字盖章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资格评审标准 | 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企业声明函或**企业证明材料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
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
项目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
信用承诺书 | 符合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设计周期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3.2项规定 |
采购范围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3.1项规定 |
质量要求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3.3项规定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3项规定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略)分) | 商务部分(A):(略) |
2.2.4(1) | 商务 部分 ((略)分) | 投标报价 ((略)分) | 本项满分(略)分,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或成本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由评标委员会自行确定)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略) 注:(略) |
2.2.4(2) | 技术部分((略)分) |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略)分) | 设计定位明确,设计理念、思路应确保先进性并能与本项目实施有效结合,满足功能性需求以及景观形象展示。评标专家根据供应商编制的技术标酌情给分(0-(略)分) |
项目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略)分) | 评标专家根据供应商编制的技术标酌情给分(0-(略)分) |
项目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略)分) | 评标专家根据供应商编制的技术标酌情给分(0-(略)分) |
项目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略)分) | 评标专家根据供应商编制的技术标酌情给分(0-(略)分) |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略)分) | 评标专家根据供应商编制的技术标酌情给分(0-(略)分) |
2.2.4 (3) | 综合部分((略)分) | 企业业绩(4分) | 供应商具有(略)年1月1日(含)以来完成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份类似业绩得2分,最高得4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资格和能力((略)分) | 除项目负责人外,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中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每有一个得3分;中级职称每有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略)分; 注:(略) |
企业综合实力(9分) | 1.供应商具有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个证书得1分,最高得3分。 2.(略)年1月1日以来具有省级及以上勘察设计类奖项的,每有一个得3分,最多得6分。 |
服务承诺((略)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优惠条款和服务承诺的内容进行横向比较,酌情赋分0-(略)分。 |
| | | | |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设计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果设计方案得分也相等,由采购人自行确定。
2. 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略)
2.1.2 资格评审标准:(略)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略)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商务部分:(略)
(2)技术部分:(略)
(3)综合部分部分:(略)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略)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略)
2.2.4 评分标准
(1)商务评分标准:(略)
(2)技术评分标准:(略)
(4)综合部分评分标准:(略)
3. 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供应商书面澄清确认。供应商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设计方案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综合部分计算出得分C;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供应商得分=A+B+C。
3.2.4供应商的最终得分=评标委员会完成对投标报价部分、企业实力和业绩部分、设计方案和项目管理机构部分的汇总后,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值作为该供应商的最终得分(计算分值均保留两位小数)。
3.2.5评标委员会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合同内容由甲乙双方协商,具体以实际签订为准。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略);(略);(略);(略);(略);(略); (略); (略);
设计人(全称):(略);(略);(略);(略);(略);(略);(略); (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设计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 (略);(略);(略);(略); 。
2.工程地点:(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 (略);(略);(略); 。
3.建筑面积:
4.建筑功能:、 、 等。
5.投资估算:(略)元人民币。
二、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
1.工程设计范围:(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 (略); 。
2.工程设计阶段:。
3.工程设计服务内容:(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 。
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详见专用合同条款附件1。
三、工程设计周期
计划开始设计日期:(略);(略);(略);(略);(略);年(略);(略);(略);月(略);(略);(略);日。
计划完成设计日期:(略);(略);(略);(略);(略);年(略);(略);(略);月(略);(略);(略);日。
具体工程设计周期以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的约定为准。
四、合同价格形式与签约合同价
1.合同价格形式:(略);(略);(略);(略); (略);;
2.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元)。
五、发包人代表与设计人项目负责人
发包人代表:。
设计人项目负责人:(略);(略);(略);(略);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2)通用合同条款;
(3)成交通知书;
(4)投标函及其附录;
(5)发包人要求;
(6)技术标准;
(7)发包人提供的上一阶段图纸(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设计依据,并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设计人承诺按照法律和技术标准规定及合同约定提供工程设计服务。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签订。
十、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生效。
十二、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副本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正本 份、副本份,设计人执正本 份、副本 份。
发包人:(略)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略)
(签字)(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略); (略);(略); 组织机构代码:(略); (略);
纳税人识别码:纳税人识别码:
地 址: (略);(略);(略);(略);(略);(略);(略); 地 址:(略);(略);(略);(略); (略);(略); (略);
邮政编码: (略);(略);(略);(略);(略); (略);邮政编码:(略);(略);(略);(略);(略);(略);(略);(略);
法定代表人:(略);(略); 法定代表人:(略);(略);
委托代理人:(略);(略);委托代理人:(略);(略);
电 话:(略);(略);(略);(略);(略);(略);(略);(略); 电 话:(略);(略);(略);(略);(略);(略);(略);(略);
传 真:(略);(略);(略);(略);(略);(略);(略);(略); 传 真:(略);(略);(略);(略);(略);(略);(略); (略);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略);(略);(略);(略);(略);(略);(略);(略);
开户银行:(略);(略);(略);(略);(略);(略);(略); 开户银行:(略);(略);(略);(略);(略);(略);(略);(略);
账 号:(略);(略);(略);(略);(略); (略); 账 号:(略);(略);(略);(略);(略);(略);(略);(略);
时 间: 年月 日时 间:年 月日
第五章 服务要求
一、采购内容:(略)
二、设计要求:
设计必须经业主郏县乡村振兴局认可,否则成交单位将对图纸进行修改,直至业主满意。
三、设计周期:(略)
四、质量要求:(略)
五、需提交的设计资料包括:(略)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第 标段
投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供应商:(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日
目 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保证金
五、资格审查资料
六、设计方案
七、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