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2:(略)
2.1.5参选人须提供自(略)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承接的至少1例消防工程类EPC总承包业绩或消防工程类施工业绩或消防工程类设计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专指联合体牵头人);
注:(略)
2.1.6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1.7本次比选接受联合体参选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比选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分别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最低的单位确定;如同一专业工作由两个以上联合体成员承担,则按照承担该专业工作的所有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最低的单位确定。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选。
(4)联合体组成不超过2家,联合体中选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比选人签订合同,就中选项目向比选人承担连带责任。
(5)以联合体形式参选的,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参选保证金,参选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略)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略)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略)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略))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略))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略))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略))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略))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略))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略))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参选产品资格要求:/ 2.4参选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略)4年(略)月(略)日9时(略)分至(略)4年(略)月(略)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比选文件获取方式:(略)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略)24年(略)月(略) 日(略)时(略)分。 5.2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略) 5.3本项目将于参选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不涉及
7.参选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略) 服务邮箱:(略)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 9.特殊情况处理方式 9.1 唱价时,参选人少于3家的,比选人可对2家参选人继续组织评选、或与1家参选人定向谈判,或重新组织比选; 9.2 唱价后,部分参选人撤销参选文件或者被否决参选后,有效参选人不足3个的,评选委员会可以继续评审,但需在评选报告中说明继续评审的理由;也可以否决全部参选; 9.3 评选委员会否决全部参选的,比选人可以根据项目情况重新选择合适的采购方式。 (略).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略).1联系方式 比 选 人:(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电子邮件:(略) (略).2 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 比选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略)4年(略) 月(略)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