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城区防汛排涝补短板工程积水地道改造一期工程(天平桥地道)监理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心城区防汛排涝补短板工程积水地道改造一期工程(天平桥地道)已经天津市水务局以津水规计[(略)]2号批准,资金来源为由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天津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津市慧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天平桥地道泵站位于丁字沽三号路和快速路千里堤交口,建成于(略)年,设计流量0.9立方米/秒、包括雨水泵站0.8立方米/秒和地下水泵站0.1立方米/秒 ,出水排入北运河。 由于泵站建设标准偏低,同时地道内雨水系统存在堵点、断点,造成排水不畅,积水严重,影响周边居民出行,急需对地道泵站以及相关排水设施进行提升改造。
本次招标范围为中心城区防汛排涝补短板工程积水地道改造一期工程(天平桥地道)监理招标,共1个标段。标段名称:(略)
本监理合同段工程施工预计开完工日期为(略)年4月(略)日至(略)年6月(略)日,预计建设周期(略)个月。
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满之日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近五年((略)年1月1日~至今)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监理工作的业绩,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略)](略)号)确定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型标准为:(略)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略)](略)号)规定,在评标过程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报价得分的5%作为其报价得分。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略)
5.2招标文件获取的费用:(略)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略)
开户银行:(略)
银行账号:(略)
5.3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料:(略)
六、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略)
7.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
招标人:(略)
招标人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略)
邮政编码:(略)
电子信箱:(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发布日期:(略)
异议受理单位:(略)
受理负责人:(略)
电话:(略)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略)
受理负责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