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县域内重点入黄排水沟生态修复工程(二次)一至二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宁县域内重点入黄排水沟生态修复工程已由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永审服(批)发〔(略)〕(略)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宁县水务局,建设资金来源:(略)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略)
一标段:(略)
二标段:(略)
2.2 建设地点:(略)
2.3 招标范围:(略)
2.4 计划工期:(略)
2.5标段划分:(略)
永宁县域内重点入黄排水沟生态修复工程(二次)一标段
永宁县域内重点入黄排水沟生态修复工程(二次)二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安全考核B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3.4因违规,被行政主管部门清出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宁夏从事建筑工程活动的企业及建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取消投标资格。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略) 年 (略) 月(略) 日 (略) 时 (略) 分至 (略) 年 (略)月(略) 日 (略) 时 (略) 分(北京时间,下同),持 CA 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报名、 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获取保证金账户。
4.2 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略)
4.3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 ”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 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4 其他:(略)
提示:(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不见面开标)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略)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在距开标时间前 1 个小时内完成“《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 ”系统在线签到,等候并准时参加电子开标活动。
6.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6.1 评标方法:(略)
6.2 定标方法:(略)
6.3 本项目采用 (采用/不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宁夏卓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略) 年(略) 月 (略)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