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隆德县张银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固原市隆德县张银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隆德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固原市隆德县张银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隆发改审〔(略)〕(略)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略)年新增国债资金和县财政统筹资金,项目招标人为隆德县水利水保工程建设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略)
建设内容:(略)
2.机电、金属结构和信息自动化:(略)
计划工期:(略)
招标范围:(略)
标段划分:(略)
分别为:
固原市隆德县张银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
固原市隆德县张银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略)
监理:(略)
3.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 因违规,被行政主管部门清出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宁夏从事建筑工程活动的企业及建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取消投标资格。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公告发布及招标文件下载的时间及地点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略)月(略)日至 (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 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3 其它:(略)
5.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略)
5.2 履约保证金:(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各潜在投标人无须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
6.3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略)
7.2 定标方法:(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邮 编:(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宁夏拔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