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临朐智能铝家居产业社区项目园区配电工程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临朐县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略)
建筑规模:(略)
项目预算:(略)
计划工期:(略)
2.2 招标范围:(略)
2.3标段划分:(略)
2.4 质量要求:(略)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施工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办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承装类四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略)〕(略)号)的规定,否则,该电子证书无效;
3.1.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监理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2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电力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在本单位注册;且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拟派的项目总监发生变更6个月内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
4.1时间:(略)
4.2地点及方式:(略)
4.3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及生成保证金子账号程序
(1)注册信息:(略)
(2)上传证件:(略)
(3)网上验证:(略)
(4)生成保证金子账号:(略)
(5)保证金缴纳(退款)情况查询:(略)
注:(略)
4.4招标文件售价:(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
5.2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标投标,投标人无需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只需要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文件格式为.WFTF),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会员系统上传即可。
5.3 开 标 大 厅 地 址 :
http:(略)
5.4逾期上传系统平台的或者未上传至指定系统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若对本次招标项目存在异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7.1招 标 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7.2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八、其他
8.1关于本项目的疑问提出、答复、变更、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有关网站发布。投标人有义务自行查阅网站信息及进入交易系统查询,或于开标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予单独告知。
8.2投标人资格评审阶段,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山东”“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对查询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列入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国家税务总局潍坊市税务局、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招标活动。
8.3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标投标,如有意向参与投标,请尽早阅知招标文件中的《网上招投投标工作须知》和《不见面开标系统签到解密操作手册(投标人手册)》,以便能顺利进行投标。
8.4本项目实行无直播网上不见面开标,请各潜在投标人在开标后(略)分钟内自行在系统内解密。
8.5潍坊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与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多 CA 统一认证平台已完成对接,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解密电脑上及时下载并升级“新点驱动(山东省版)”,以确保各投标人顺利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无法完成解密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6本项目实行网上不见面开标,取消复会环节,请各投标人自行到相关网站查看中标结果。
8.7投标人采用电子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可通过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电子保函平台”栏目或电子交易系统“保证金管理”—“电子保函”模块登录“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保函平台”,按照登录页面右上角《系统操作说明》的要求进行平台注册,登录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保函平台,登录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平台,点击“项目信息”-“查询项目”,录入“招标项目编号”查询不到项目时,系统弹出“填报项目”提示,点击【填报项目】填写相关项目信息,填写完成点击保存(项目编号、标段编号、保证金金额保存提交后不可修改,请确认无误后保存);保存的项目信息即可在主界面列表展示,依次完成所投项目电子保函的申请审核并投保成功。
8.8开标后招标代理机构将根据评标专家评审意见,通过“发送业绩确认 ”模块将业绩确认表发 送至供应商端。供应商在“业绩确认 ”模块中,选择对应相应的项目,点“操作 ”按钮进入业绩确 认页面,查看并确认内容及附件信息,若认同该业绩信息则在反馈信息中填写“我公司认同此业绩 ”, 点击左上方的“ 同意 ”按钮;投标人接收后有异议的可以在系统中点击“不确认 ”或通过来电显示电话回电咨询,业绩确认自系统内发送至投标人并电话通知该投标人法人或授权委托后(略)分钟之内无任何回复或期间联系方式无法联系到投标人的视为投标人同意评审结果, 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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