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昆山凯泽置业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征集战略投资方 |
| 项目编号 | SCJG(略) |
| 增资行为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略) |
| 增资行为内部决策情况 | (略)年(略)月(略)日,昆山凯泽置业有限公司股东作出决定同意进行增资扩股事项。(略)年(略)月(略)日,昆山高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昆山凯泽置业有限公司增资扩股事项。(略)年(略)月(略)日,昆山高新集团有限公司(略)年第十八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昆山凯泽置业有限公司增资扩股事项。 |
| 挂牌日期 | 挂牌起始日期:(略) | 挂牌终止日期:(略) |
| 被增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昆山凯泽置业有限公司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略)MAC6FUX(略) |
| 注册资本 | (略)万元 |
| 法定代表人 | 杨宏亮 |
| 住所 | 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玉山镇虹桥路(略)号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略) |
| 职工人数 | 0 |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 其他 | 标的企业成立于(略)年1月(略)日 |
| 被增资企业目前股权结构 | 昆山高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略)% |
| 拟募集资金金额 | 不低于(略).(略)万元 |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 | (略)% | 拟新增注册资本 | (略).(略)万元 |
| 募集资金用途 | 主要用于项目地块开发,提高开发项目的市场竞争力。 |
| 被增资企业增资后股权结构 | 昆山高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略)%本次增资引入的战略投资方 (略)% |
| 增资终止的条件 | 1.公告期内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战略投资方;2.遴选环节所有意向投资方报价均低于拟募集资金额或所有意向投资方得分均低于(略)分。 |
|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略)年(略)月(略)日) | 资产总额(万元) | (略).(略) |
| 负债情况(万元) | (略).(略) |
| 净资产(万元) | (略).(略)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0 |
| 利润总额(万元) | -(略).(略) |
| 净利润(万元) | -(略).(略) |
| 基准日审计数据((略)年(略)月(略)日) | 资产总额(万元) | (略).(略) |
| 负债情况(万元) | (略).(略) |
| 净资产(万元) | (略).(略)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0 |
| 利润总额(万元) | -(略).(略) |
| 净利润(万元) | -(略).(略)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昆山众信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昆众信评报字((略))第(略)号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昆山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
| 评估基准日 | (略)年(略)月(略)日 |
| 被增资企业评估值(万元) | 资产总额:(略) | 净资产:(略) |
| 特别事项说明 | 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 | 无 |
| 涉及金融债务或其他重要债务处置方案 | 1、当被增资企业在项目开发过程中发生融资或经营性资金无法满足需求时,各股东根据项目开发规划和进度安排按股权比例共同向被增资企业提供股东借款;当被增资企业的项目经营有盈余资金时,应在考虑经营必需资金后及时根据各股东持股比例偿还全部或部分股东借款。2、截止(略)年(略)月(略)日,昆山高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置业”)提供的股东借款本金余额为人民币(略)万元,战略投资方应在凯泽置业增资扩股完成取得新的营业执照当日,按持股比例将对应借款本金人民币(略).1万元支付至被增资企业指定账户,借款年利率为4.(略)%(单利)。被增资企业在收到该借款3个工作日内按照与高新置业的借款协议偿还对应本金和利息。 |
| 原股东是否参与本次增资 | 否 |
| 员工是否参与本次增资 | 否 |
| 涉及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性质变化 | 无 |
| 对外资增资有无限制或禁止规定 | 无 |
| 其他重要事项 | 1、被增资企业于(略)年(略)月拍得昆山高新区“高新区广福路北侧、风雷河东侧”地块,《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详见备查文件;2、本次增资完成后,股东各方法律地位平等,享有法律规定股东应享有的一切权利。重大经营事项根据章程约定履行决策,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定位、项目方案、项目重大设计、目标成本设定、计划节点、重大招标、项目定价、营销方案等。除重大经营事项外,高新置业授权最终投资方履行有限制的经营管理,并提供被增资企业从前期定位阶段至项目交付的开发建设全流程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工程建设全流程各阶段管理、品牌输出和合同、资金管理、基础销售及营销管理服务等(不含渠道分销),以期共同完成项目全过程管理的各项目标。最终投资方的管理服务费用(包括项目管理服务费用及营销管理服务费用)可参考市场价,根据项目各项目标完成情况由凯泽置业与战略投资方进行结算,原则上不高于项目总销售额的5%计取。 |
| 投资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 1.具有较强的开发能力和资金实力。(1) 意向投资方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房地产开发二级及以上资质;(2) 意向投资方最近3年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非合并口径)净资产规模均不低于8亿元。2.具有较强的财务风险控制能力。意向投资方最近3年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非合并口径)均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略) |
| 投资方遴选方案 | 本次挂牌最终确认一家战略投资方,战略投资方最终增资额中的(略).(略)万元计入凯泽置业注册资本,超出部分计入资本公积。信息公告期满,若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的,该意向投资方直接作为最终投资方,由交易中心组织交易双方按拟募集资金额与意向投资方报价孰高原则确定最终投资额。信息公告期满,若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要求的意向投资方,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遴选,由竞争性谈判小组择优确定最终投资方。竞争性谈判小组以意向投资方报价不低于拟募集资金金额为基础分别与每一家意向投资方进行谈判并打分,得分最高的意向投资方为最终投资方,其报价为最终增资额。竞争性谈判要点主要包含以下指标:(略) |
| 备查文件 | 1、昆山凯泽置业有限公司股东决定 2、昆山高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3、昆山高新集团有限公司(略)年第十八次临时董事会决议(昆高集董决〔(略)〕(略)号) 4、关于凯泽置业公司进行公开增资的请示(昆高集呈〔(略)〕(略)号) 5、关于同意昆山凯泽置业有限公司改制方案的批复(昆国资办〔(略)〕4号 6、昆山凯泽置业有限公司审计报告(苏华专审[(略)]第(略)号) 7、昆山凯泽置业有限公司拟接受增资扩股事宜涉及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昆众信评报字((略))第(略)号) 8、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9、关于昆山凯泽置业有限公司由昆山方国有全资企业改制为昆山方国有控股企业的增资扩股方案 (略)、昆山凯泽置业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略)、昆山凯泽置业有限公司章程 (略)、昆山凯泽置业有限公司工商登记查询表 (略)、昆山凯泽置业有限公司基本情况表 (略)、昆山凯泽置业有限公司近期财务报表 (略)、关于昆山凯泽置业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之法律意见书 (略)、拟与投资方签署的《增资扩股协议书》模板 (略)、《昆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合同编号:(略) |
| 其他说明 | 1、意向投资方应在被确认为最终投资方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与被增资企业签署《增资扩股协议》,协议签订后最终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增资款一部分;其他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在最终投资方确认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2、最终投资方须在《增资扩股协议》签订并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管账户一次性支付剩余增资款项。最终投资方投资额中的(略).(略)万元人民币部分计入被增资企业的注册资本,其余部分计入被增资企业的资本公积。3、在取得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鉴证报告(略)日内,因最终投资方原因导致本次增资扩股工商变更手续未能完成的,被增资企业或高新置业可单方解除《增资扩股协议》并要求最终投资方承担因本次增资扩股而遭受的全部损失。4、具备条件的意向投资方应按本公告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在(略)年3月(略)日(略):(略)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周女士、杨先生、肖女士 |
| 联系电话 | (略)-(略)、(略)、(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