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
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证书;
3.3
?自
(略)-(略)-(略)以来承接过
(时间以开工日期为准)以后已竣工的道路工程1个及以上(单个
合同价要求(略)万元及以上)业绩;
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施工许可证(可三选一)、该工
程的对应工程款费发票(必须提供)、竣工验收相关资料(必须提供),提供的资料应能反映工程规
模及造价,如上述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需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工验
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
如所提供的资料未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
3.4本次招标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
?
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
态。
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
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
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
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
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7
?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具体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5.1条规定。
3.8
?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
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略)
﹞(略)号)的规定;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
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
3.(略)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
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