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略)
1.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略)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略)
1.3批文名称及编号:(略)
1.4招标人:(略)
1.5资金来源:(略)
1.6项目出资比例:(略)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略)
2.2招标项目编号:(略)
2.3标段划分:(略)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略)
2.5建设地点:(略)
2.6合同估算价:(略)
2.7计划工期:(略)
2.8招标内容、规模和范围:(略)
招标范围:(略)
具体细化为:
(1)初步设计阶段和施工图阶段的勘测、设计。
(2)配合发包人办理施工前期相关审查、审批等施工期各项准备。
(3)采购及安装。经批复初步设计概算中的工程建筑材料、机电设备采购安装及金属结构设备采购安装。
(4)工程施工。经批复初步设计概算中的建筑工程、施工临时工程、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水土保持措施、观测设施、标准化配套设施建设等。
(5)办理工程保险。
(6)生产准备。
(7)联合试运行(包括设备调试、联合试运行、人员培训等)。
(8)工程验收(包括协助组织法人验收和协助完成各项政府验收)。
(9)工程移交及档案整编移交。
((略))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
((略))协助发包人开展项目建设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的征地移民安置实施工作;
((略))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对项目质量、安全、进度、投资、信息等进行管理和控制;并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造价等全面负责。接受项目法人、发包人或其委托单位进行的监督、检查、管理,以及各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审计、稽查等工作。
本次招标不包含以下内容:(略)
2.9项目类别:(略)
2.(略)其他:(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以具有相应设计(勘察)和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作为工程总承包单位,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或要求:
(1)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勘察设计单位须为同一家单位。
(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业绩要求:(略)
(1)具有1个类似项目的施工业绩
(2)具有1个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
说明:(略)
2、设计项目业绩以初步设计批复时间为准,施工及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以合同工程完工证书或合同工程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的时间为准。
3、业绩证明材料(设计业绩):(略)
业绩证明材料(施工业绩):(略)
4、类似项目业绩应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或安徽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可查询。投标文件中需附含有网站名称的业绩截图。企业在上述两平台发布的同一项目业绩信息不一致时,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公开信息为准。
3.3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1)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执业资格,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担任。
(2)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或水利水电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须由联合体设计单位人员担任。
(3)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执业资格,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担任。
注:(略)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4.1被宣城市各级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行使工程建设领域行政执法权记不良行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3.4.2被宣城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3.4.3被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给予明文限制投标[不得承接业务或不得进入(清除)市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限制期内的。(投标人所属子公司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影响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且勘察设计单位不得超过1家;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格式签订有效的联合体协议,联合体牵头方必须为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企业,明确各成员的主要权利和义务。(2)联合体各方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即应具备满足联合体协议中各成员分工所需的资格条件和能力。(3)如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共同承担该专业的所有企业按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资质。(4)如联合体协议约定不同专业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则联合体投标资质按分工的各专业工程所对应的专业资质组合后认定。(5)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文件编制、电子签章、上传、解密等工作均由其牵头人负责办理,其他成员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即可。(联合体成员各方均应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委托人须为牵头人的代表的同一个人)。
特别提醒:(略)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7其他要求:(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略)
4.2获取方式:(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2月(略)日(略)时(略)分。
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略)
5.3投标人逾期上传投标文件的,电子投标系统不予受理。
5.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不设投标人接待场所。具体操作详见:(略)
5.5投标人应在解密指令发出后(略)分钟之内完成解密,投标人未按规定完成解密,视为放弃投标。具体可咨询技术支持(略)-(略)。
5.6投标人在项目开标、评标(审)期间应保持在线状态和授权委托人保持电话畅通,随时通过交易系统接受评标(审)委员会发出的询标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未能按时答复的,评标(审)委员会将视同其放弃澄清。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略)
6.2开标地点:(略)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略)
7.2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日:(略)
7.3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略)
账户名:(略)
开户行1:(略)
开户行2:(略)
咨询电话:(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宣城市人民政府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其他网站招标公告内容与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不一致时以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为准。
9.联系方式
9.1招标人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9.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9.3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略)
地址:(略)
电话:(略)
(略).对本次招标提出异议,须通过以下方式递交
(略).1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递交(网址:(略)
(略).2 异议联系方式
(略).2.1招标人信息
招 标 人:(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略).2.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略).其他事项说明
(略).1首次入宣的潜在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须办理市场主体库登记注册手续,办理流程见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办事指南/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
(略).2投标人进行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上传等相关操作,见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投标人操作手册》;
投标人办理电子保函的相关操作,见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宣城市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操作手册》;
投标人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相关操作,见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宣城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略).3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技术问题请在工作时间(8:(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