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深圳市坪山区“智慧财政”统一部标一体化系统实施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公告附件中)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略):(略)|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 | 备注 | | 深圳市坪山区“智慧财政”统一部标一体化系统实施服务项目 | 1 | 元 | 详见招标文件 | | 6.合同履行期限:(略)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不允许分包; 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注:(略) (2)供应商投标(上传投标文件)必须先行办理注册手续,具体请按照本公告“六、其他补充事宜”相关内容指引办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