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须是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监理资质】和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或以上)监理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的监理企业; 2要求派驻现场监理班子必须健全、专业配套,须包括:(略) 2.1水利部分总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及总监理工程师聘任证明; 2.2市政部分总监理工程师1人,为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含本工程在内,市政部分总监理工程师同时兼任的工程不得超过三个);市政部分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1人,为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自获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起算,以发证日期为准)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 (应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市政部分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工程); 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4其他要求:(略) (1)投标人(联合体指市政监理单位)应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现场市政部分总监理工程师和市政部分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必须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附相关网页截图); (2)凡在广东省水利厅门户网站—信用信息平台(或“双公示”信息专栏)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指水利监理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