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在法律、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 2、企业资质要求:(略) 3、水利部分的工程施工现场配备的最基本的管理班子 人员必须要有:(略) 3.1、水利部分项目经理(建造师)1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2、水利部分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水利类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3、安全员1人,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4、施工员1人、质检员1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具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证书。 4、市政部分的工程施工现场配备的最基本的管理班子 人员必须要有:(略) 4.1、市政部分项目负责人(建造师)1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2、施工员2人、质量检查员1人,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安全员1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5、上述人员还须提供身份证扫描件及在投标单位近3个月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扫描件和查询网址,且不可兼任于其他项目或其他岗位(必须按一人一岗配置),各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条件和工程实际情况增加和增派相关专业人员。 6、财务要求:(略) 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略)年度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以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扫描件。 7、信誉要求:(略) 7.1、凡在广东省水利厅门户网站—信用信息平台(或“双公示”信息专栏)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为水利施工企业); 7.2、投标人(联合体为市政施工企业)应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市政工程管理班子成员必须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 7.3、投标人近三年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未被有关部门通报禁止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7.4、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 体以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的证明材料(附相关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