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略)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资质)。
3.2总监理工程师要求:(略)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
3.3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申请人□总监理工程师承担过类似工程;
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工程;
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的原件扫描件,监理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
3.4各申请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3.5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略):(略)至(略)年(略)月(略)日(略):(略);
5.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略)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递交资审申请文件;
6.2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7.其他明确事项
7.1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2各申请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7.3(1)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且在规定的端口上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有效劳动合同及近3个月在该单位的社保证明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预审不予通过; (3)对申请人拟派监理机构人员的要求详见评分细则(资格预审时无须提供,投标时按招标文件要求配备); (4)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超过3家(含3家)均入围,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不足3家,则重发公告; (5)本项目执行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最新公布的适用于项目开标当日所在季度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 ; (6)本监理标段的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以“相行审投初[(略)]9号”为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http:(略)上发布,招标预计划公告地址:http:(略)
9.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详见附件
(略).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