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佛冈县迳头镇乡村振兴项目一迳头镇典型示范创建项目 (一期)招标公告
清远市佛冈县迳头镇乡村振兴项目一迳头镇典型示范创建项目 (一期)已由佛冈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佛发改【(略)】(略)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专项债等财政资金统筹解决,拟采用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模式建设,建设单位为佛冈县迳头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清远市佛冈县迳头镇乡村振兴项目一迳头镇典型示范创建项目 (一期)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略)-(略)-(略)-(略)-(略)
二、建设单位:佛冈县迳头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郑先生联系电话:(略)
地 址:广东省清远市佛冈县迳头镇迳头街
招标代理机构:清远市圣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 刘先生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一路8号东骏豪庭四-五号楼4层(略)号
招标监督机构:佛冈县农业农村局
投诉电话:(略)-(略)
三、建设地点:(略)
四、项目概况:(略)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招标内容:(略)
(2)规模:(略)
(3)招标控制价为:(略)
(4)资金来源:(略)
六、发布招标公告、报名、投标人提问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等:
详见附件一:(略)
注:(略)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七、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
1、投标人应遵循以下程序完成网上投标手续:
(1)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投标项目的录入投标相关信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完整上传至交易平台。(具体操作参考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的《建设工程交易系统用户操作指南》)。
(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投标人须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使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发放的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未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应及时办理。
2、投标人应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录入相关信息、编制投标文件,并完整上传至交易平台。
八、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2、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2.1、勘察资质:(略)
①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丙级或以上资质;
③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或以上资质。
2,2、设计资质:(略)
2.2.1须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资质以下任意一项:
①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丙级或以上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丙级或以上资质。
2.2.2须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资质以下任意一项:
①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或以上资质。
2.2.3须具备风景园林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2.3、施工资质:(略)
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②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4、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且注册单位必须为投标单位,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定义)。(联合体投标的,负责施工的成员提供)
2.5、拟任本工程的设计负责人需具备市政工程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设计方提供)
注:(略)
2.6、拟任本工程的勘察负责人需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勘察方提供)
3、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联合体投标的,负责施工的成员提供。)
4、投标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申请人声明》。
5、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但成员总数不超过3个(含联合体牵头人)。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负责施工工作的企业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投标的,同一专业的成员其资质按联合体成员中最低者确定。
6、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7、投标文件中有投标保证金。
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略)天。
如建设单位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建设单位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建设单位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最新修订的《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十三、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四、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建设单位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略)
异议受理电话:(略)
地址:(略)
本公告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五、投标人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招标资料。
建设单位:(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发布日期:(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