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清原县海阳河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已由抚顺市水务局以抚水审字[(略)](略)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招标人为清原满族自治县水务事务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现对该项目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略)
2、项目地址:(略)
3、资金来源:(略)
4、项目总投资:(略)
5、项目规模:(略)
三、本次招标范围及内容要求
1、标段划分:(略)
2、标段名称:(略)
招标范围:(略)
4、工期:(略)
5、质量标准:(略)
6、招标控制价:(略)
7、投标保证金:(略)
8、保证金缴纳方式:(略)
四、本次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资质要求:(略)
2、建造师资格要求:(略)
3、拟实施本工程的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投标人需具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5、凡在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公布禁止参加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五、本次招标文件获取要求
1、获取地址:(略)
2、获取时间:(略)
3、招标文件售价:(略)
六、本次开标时间及地址
1、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
2、开标地址:(略)
七、本次投标文件递交地址
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
八、本次开标方式描述
本项目以网络电子开标为主,现场纸质开标为辅。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
九、其他公告内容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评审办法:(略)
3、投标有效期:(略)
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5、投标人在招投标过程中所提供的资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资料自行承担一切责任。招投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单位有提供虚假资料、恶意围标、串标行为,将终止其投标,中标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进行失信曝光。
十、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十一、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人:(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