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邮保险天津分公司(略)年中介渠道启动及表彰活动项目(第四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捷通信有限公司受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的委托,对中邮保险天津分公司(略)年中介渠道启动及表彰活动项目(第四次)按照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有能力从事此项目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
一、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略)
项目编号:(略)
采购人名称:(略)
二、 项目概况:(略)
项目预算:(略)
采购内容:(略)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略)万元(含税),供应商应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三、 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供应商自(略)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3项类似活动服务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包括:(略)
(3)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略)
(4)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5)供应商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略)
(6)供应商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须提供说明)
(7)供应商拟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均须符合国家、采购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响应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8)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列入“黑名单”且尚在管控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略))供应商未曾在我公司招标/采购活动中提供过虚假信息。
((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四、 磋商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略)
2、发售地点:(略)
3、售价:(略)
4、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请于(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略):(略)
(1)未在该平台注册办理CA证书的供应商,请先行注册办理CA证书后详细阅读操作手册,线上自行报名获取磋商文件;
(2)CA办理及磋商文件获取:(略)
注:(略)
五、 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开启)截止时间及地点:
1、递交平台、递交时间、签到。电子版与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均为(略)年(略)月(略)日上午9:(略)
2、递交地点、解密地点。供应商须在(略)年(略)月(略)日上午9:(略)
3、加密、解密。供应商须对“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略)
4、电子版响应文件与纸质版响应文件内容须相同。采购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电子版响应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应再修改,否则签章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签章)。
注:(略)
5、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磋商文件的。
六、公告发布网站:(略)
七:(略)
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邮编:(略)
项目联系人:(略)
传真:(略)
电子邮件:(略)
网址:(略)
开户银行:(略)
账号:(略)
行号:(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略)年(略)月(略)日
附件一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 |
项目名称 | |
采购编号 | |
购买单位信息 |
单位名称 | |
项目联系人 | | 电话 | |
电子邮件 | | 传真 | |
购买人 | | 电话 | |
电子邮件 | | 传真 | |
发票邮寄地址 | |
文件购买情况 |
所购标包 | 不适用 |
日 期 | | 购买人签名: |
备 注 | |
| | | | |
附二税务信息表
序号 | 类别 | 信息填报 | 信息填报示例及填写注意事项 |
1 | 供应商名称 | | 营业执照中一致 |
2 | 地址 | | 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地址一致 |
3 | 电话 | | 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电话号码一致 |
4 | 纳税人识别号 | | 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纳税人识别号一致 |
5 |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 | 各数字或字符间不得人为保留空格或“-”,账号信息中本身自带的“-”不含在内 |
6 | 开户银行(基本账户) | | XX银行XX省(市)分行XX支行XX分理处等,必须与开户证明文件中银行账户全称保持一致,不得缩写或简写 |
7 | 开户银行账号(基本账户) | | 各数字或字符间不得人为保留空格或“-”,账号信息中本身自带的“-”不含在内 |
注: (1)上述税务信息均为必填项; (2)银行账户信息应为供应商的基本账户信息; (3)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上述银行账户信息退还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如果供应商的银行账户信息有变,请务必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 (4)由于供应商提供税务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开票或退保证金错误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该表格电子版(可编辑)请于购买采购文件前发送至zhangchenrui@chinaccs.cn (6)为保证开票信息准确,请提供一份供应商已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扫描件。 |
供应商(公章):
日期:(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