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西片区排水防涝提升改造工程监理一、二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吴忠市西片区排水防涝提升改造工程监理(项目名称)已由吴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名称)以《关于吴忠市西片区排水防涝提升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吴发改审发〔(略)〕(略)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吴忠市市政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国债资金和海绵城市补助资金等(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略)%,招标人为吴忠市市政建设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略)
建设规模:(略)
招标范围:(略)
本次招标监理服务期:(略)
标段划分:(略)
监理一标段:(略)
监理二标段:(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级)资质,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全国注册总监理工程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2月6日(略)时起至(略)年2月(略)日(略):(略)
4.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等方式安全登录管理。
4.3各投标人开标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中“变更公告”栏、“澄清和修改”栏(略);、“查看答疑回复”栏,及时查看有关内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2月(略)日9时(略)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邮 编:(略)
电 话:(略)
电子邮件:(略)
(略)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