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1号线保安、安检((略)-(略))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补贴。现委托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略)
(1)洛阳轨道交通1号线保安安检及安检设备维保服务人员岗位
洛阳轨道交通1号线(红山站-杨湾站)共有(略)座车站,车站设置安检点共 (略)个(含二号线解放路站),保安安检及维保服务人员岗位需求数量为暂定(略)个岗;
(2)洛阳轨道交通1号线项目保安安检及安检设备维保服务管理人员岗位
洛阳轨道交通1号线(红山站-杨湾站)项目部人员(项目负责人、副经理、维保负责人、安检队长、安保队长)需求数量为(略)个岗。
(3)洛阳轨道交通1号线安检设备维保服务
洛阳轨道交通1号线(红山站-杨湾站)共(略)座车站(略)个安检点安检设备维保服务,每个安检点配套设备提供辅助设备的维保服务。
本项目合同估算价约:(略)
2、项目地点:(略)
3、招标范围:(略)
4、服务期限:(略)
5、服务质量:(略)
6、标段划分:(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须具备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且许可证合格、有效。
3、投标人须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与投标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投标人已为其缴纳了养老保险;至少担任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职务。
5、信誉要求:
5.1截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投标人须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自(略)年3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投标人须如实作出承诺)
5.2截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和“信用中国(河南)https:(略)
5.3截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须如实作出承诺)。
6、其它要求:
6.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1、本招标项目类似项目业绩限于合同订立日期在(略)年3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城市轨道交通或铁路或机场的安全检查及安全保卫服务;若安全检查和安全保卫服务不在一个合同项下的,可以累加,但一个合同只能累加一次。
2、本招标项目类似项目业绩所提及的城市轨道交通限于地铁系统、轻轨系统、单轨系统。
3、投标人作为分包人的业绩不能作为有效业绩。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略).(略).(略).(略)),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CA办理。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略):(略)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略)年3月(略)日9时(略)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六室。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略)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略)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洛阳市交通运输局》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监管部门:(略)
监管部门联系人:(略)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略)
(略)年(略)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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