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来县嫩江巡查管护站5处房屋租赁权
拍卖公告
我公司接受委托,于(略)年3月(略)日9时,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略)
一、标的情况:
㈠基本情况
序号 | 标的名称及地址 | 面积(㎡) | 起拍价 | 保证金 | 说明 |
1 | 泰来县泰来镇广安街2号房屋租赁权 | (略).(略) | (略).(略)万元 | 2.5万元 | 租期三年,租金一次性交齐 |
2 | 泰来县泰来镇广安街4号房屋租赁权 | (略).(略) | (略).(略)万元 | 2.5万元 |
3 | 泰来县泰来镇广安街6号房屋租赁权 | (略).(略) | (略).(略)万元 | 2万元 |
4 | 泰来县泰来镇广安街8号房屋租赁权 | (略).(略) | (略).(略)万元 | 2万元 |
5 | 泰来县泰来镇广安街(略)号房屋租赁权 | (略).(略) | (略).(略)万元 | 5万元 |
㈡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标的按实物现状进行拍卖,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标的成交后由委托人交付给买受人;
2、租赁权的起拍价以三年租金价格为起拍价;
3、房屋租赁期间所发生的税、费等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略)
4、第1、2、3、5号标的原租赁到期日为(略)年3月(略)日,第4号标的原租赁期到期日为(略)年4月(略)日,房屋交付日期为上述日期后3日内。
5、租赁期满,租赁合同自动解除;
6、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与委托人签订经备案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进一步明确租赁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合同样稿可向出租方或拍卖公司索取。
二、特别说明:
报名前请详细阅读《拍卖公告》、《网络拍卖规则、须知》、上传的附件等资料,并咨询有关标的相关事宜,凡报名参加竞买的,皆视为对所有资料、标的瑕疵上传附件予以认可;买受人或竞买人如果未按拍卖公司要求交款及签署成交确认书,造成违约,自愿将所交竞买保证金做为违约金转入拍卖公司基本账户,交拍卖公司处理。
三、拍卖时限:
1、拍卖时间:(略)
2、展示时间、地点:(略)
3、报名截止时间:(略)
4、保证金截止时间:(略)
5、拍卖方式:(略)
6、付款方式:(略)
7、确认书签署:(略)
8、租赁合同签署:(略)
四、竞买人条件:
竞买人应为我国境内合法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或提交材料不全的不予通过审核。
五、竞买保证金:
须使用网上注册的账户进行交纳,采用“转账、电汇”方式,不支持现金存入。跨行转账存在系统延迟、银行间系统差异等原因造成汇款失败 ,建议竞买人务必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2日操作并交纳;竞买保证金不冲抵任何款项,相关手续履行完毕后平台无息返还。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相关文件及电子交易说明等资料请到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略)
七、本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八、质疑相关事项:
本公告中的信息均由委托方提供,公告全部内容经委托方、资产监督方审核确认。委托方承诺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责任,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委托方承担。
九、联系方式:
拍卖公司联系电话:(略)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主体库注册核验、业务咨询电话:(略)
办公时间为:(略)
其他时间问题可拨打(略)-(略)技术服务电话协调解决。
黑龙江大正拍卖有限公司
(略)年2月(略)日
网络拍卖规则、须知
我公司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上,对位于泰来县泰来镇广安街5处房屋租赁权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如下:
一、本《拍卖规则、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拍卖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现场看样后及时认真仔细阅读,了解并认可本规则、须知以及其他上传的附件及网签的相关文件等全部内容,方可参与竞买。
二、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规则、须知及上传附件和网上要求网签文件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凡报名参加竞买的,皆视为对所有资料予以认可,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
三、竞买人应为我国境内合法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或提交材料不全的不予通过审核。
四、成交后拍卖标的由委托人以现状进行交付,拍卖标的资料仅供参考,以现场展示为准,以现状拍卖。
五、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显性瑕疵已在展示其间充分告知。拍卖人不承担显性及隐性的瑕疵担保责任。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查验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参加竞拍的责任自负,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认可,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六、本次拍卖采取“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互联网拍卖,价高者得。
七、未成交竞买人,如无特殊原因,无息返还竞买保证金。返还金额=保证金-汇款手续费。
八、买受人于成交日算起3个工作日内将拍卖成交款及拍卖佣金(以三年租金总额的5%进行结算,一次性收取)分别存入到拍卖公司指定账户内;竞买保证金不冲抵任何款项,相关手续履行完毕后平台无息返还。
其中:
成交价款存入账户:
帐号名称:(略)
账户:(略)
开户行:(略)
拍卖佣金存入账户:
账户名称:(略)
账户号码:(略)
开户银行:(略)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除所交款项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外,依据《拍卖法》第三十九条处理。
十、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成交后,所有权转移时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一、竞买人应当遵守拍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除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还将依据《拍卖法》追究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二、根据法律规定,委托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终)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三、竞买人应选择配置较高、运行、网速较快的电脑环境参加拍卖,因网络延时、断网、停电及系统故障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延时出价、无效出价及未竞拍成功等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四、简易流程:
按顺序操作每个步骤,否则无法进入竞拍环节:
1、账号注册:(略)
2、注册账号完善基本信息:(略)
3、网上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网上申请获得保证金账号,并电汇竞买保证金;
4、缴纳保证金。网上申请保证金账号,在截止日期前两日“电汇”交纳竞买保证金。必需用注册的账号一致的户名进行转账电汇,不得用其它账号汇款,不得用现金汇款;
5、缴纳竞买保证金后,进入页面查询保证金是否缴入,然后操作竞拍资格确认;
6、获得竞拍资格后,等待拍卖。网上竞拍请及时刷新页面进行更新,避免出价失败。
十五、如发现拍卖中有违法、违规的行为,可如实举报。
十六、如买受人有违反公告、须知、规则等任何条款均视为违约,所交款项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提示:(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