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七子连湖示范片区水环境提升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银川市七子连湖示范片区水环境提升项目已由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关于银川川市七子连湖示范片区水环境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银审服(批)发 [(略)](略)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银川市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资金及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银川市水利建设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略)
项目概况及规模:(略)
招标范围及内容:(略)
标段划分:(略)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事业单位,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略)
3.2 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略) 年2月(略)日至 (略) 年2月(略)日(略)时(略)分(北京时间,下同),持CA数字证书登录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2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5.3 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CA数字证书办理,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客服电话:(略)
6.投标文件的递交(不见面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3月(略)日9时(略)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3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网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单位按时登录“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准时参加在线开标活动。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银川市规划建筑设计院工程承包咨询有限公司
(略)年2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