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苍南县“一县一县道”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苍南县“一县一县道”项目已由苍南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代码:(略)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和内容 | 总估算 (亿元) | 建安费(亿元) |
(第1标段) | 苍南大道至(略)省道连接线(塘下至内李段)工程 | 项目起点位于灵溪镇塘下村,起点桩号 K0+(略),本项目将人民大道(苍南大道~山海大道段)公路路基宽度 (略).0m 双向六车道、山海大道(人民大道~银杏路)完全利用、 银杏路(山海大道~涌金路)完全利用、银杏路(涌金路~和平大道)公路路基宽度 (略).0m 双向四车道、和平大道(银杏路~花莲路)公路路基宽度 (略).0m 双向四车道、花莲路(和平大道~(略) 省道灵龙大道连接线)公路路基宽度 (略).0m 双向四车道、(略) 省道灵龙大道连接线(花莲路~海峡大道)完全利用、海峡大道((略) 省道灵龙大道连接线~规划道路) 公路路基宽度 (略).0m 双向六车道整合成本项目,本项目终点位于灵溪镇内李村,项目终点桩号 K5+(略).(略)。项目全长 5.(略)km,完全利用段长度约 1.(略)km。根据《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略)-(略)),道路采用一级公路技术指标,设计速度 (略)km/h。 本项目路线全长 5.(略)km,全线设置桥梁 4座,共长 (略)m,涵洞 3道,无设置隧道,设平面交叉 (略)处。项目 总估算5.(略)亿元,建安费 2.(略)亿元。 | 5.(略) | 2.(略) |
(第2标段) | 江滨大道至(略)国道连接线(横浃至姜宅段)工程 | 本项目道路起点位于灵溪镇渡龙村,起点桩号 K0+(略),与 S(略) 环城南路段平面交叉,利用现有规划车站大道(环城南路~江滨大道段)路网向北布线,设桥梁跨越横阳支江后,与现状车站大道与江滨大道平面交叉,之后路线沿规划江滨大道路网向东布线,经龙渡、下汇周、西山、镇江村,路线向北沿规划兴园路(江滨大道~灵海公路段)布线,经汤家垟、双家垟村,与灵海公路(灵龙大道)平面交叉,之后完全利用灵海大道至台北路,向北沿规划台北路(灵海公路~老 (略) 国道段),终点与 (略) 国道平面交叉,终点桩号 K9+(略).(略),路线全长约 9.(略)km,其中利用灵龙大道 0.9km,新建 8.2km。根据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略)-(略)),道路采用一级公路技术指标,设计速度 (略)km/h,其中 K0+(略)~K1+(略) 规划车站大道(环城南路~江滨大道段)采用双向六车道,路基标准 宽 度 为 (略).5m , K1+(略)~K3+(略) 规 划 江 滨 大 道 ( 车 站 大 道 ~ 兴 园 路 段 ) 、K3+(略)~K5+(略).5 兴园路(江滨大道~灵海公路段)、K6+(略)~K9+(略).5 台北路(灵海公路~老 (略) 国道段)采用双向四车道,路基标准宽度为 (略).0m。 本项目路线全长 9.(略)km,全线设置桥梁 6 座,共长 (略).0m,涵洞 7 道,无设置隧道,设平面交叉 (略) 处。项目 总估算 (略).(略) 亿元,建安费 4.(略) 亿元。 | (略).(略) | 4.(略) |
2.2 招标范围:(略)
2.3设计周期:
(1)合同签订后7 天内,编制总体勘察设计大纲及外业勘测与地质勘察指导书,经勘察核查单位审核,并报发包人批准;
(2)合同签订后(略)天内,通过初测、初勘外业验收;
(3)初测、初勘外业验收后(略) 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
(4)初步设计文件审查后(略) 天内,通过详勘、定测外业验收;
(5)合同签订后1 个月内,陆续提交各专题研究报告(如需要)送审稿;
(6)详勘、定测外业验收后1 个月内,提交主体土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其余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根据工程项目进展及发包人要求进行提供;
(7)收到设计咨询单位、发包人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后(略) 天内,对勘察报告、各设计文件及专题研究报告进行修改完善,提交勘察报告、初步设计文件、专题研究报告报批稿、施工图设计文件报批稿;
(8)根据发包人项目施工招标工作进度的需要,分批提交开展施工招标工作所需的图纸、工程量清单、参考资料、施工项目专用技术规范等招标资料;
(9)征地拆迁图编绘:(略)
((略))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略)
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提交最终成果的书面计算书各一份,各阶段勘察报告、设计文件及专题研究报告的电子版(图纸采用PDF格式、Autocad版本(如需要),文字报告采用WORD格式,同时设计人还应按发包人要求分阶段提供各个标段施工招标用PDF电子版图纸)各一份。设计人应按照发出的技术联系单更新施工图设计,并在工程交工时,提供全套的变更施工图设计文件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资质①、②和③,或具备资质①、②和③组成的联合体:(略)
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仅承担勘察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除外)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略)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略)
3.3 投标人最多可参加 1个标段的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4.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锁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苍南县分网(网址为http:(略)
5.2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疑、 澄清、 修改、 补充等内容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苍南县分网( 网址http:(略)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见时间安排表,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苍南县分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苍南县分网发布。
8. 定标方式
本项目招标采用 “评定分离”方式,根据《温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定标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温资管办〔(略)〕(略)号)文件。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略)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