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中卫市海原县(略)年营造林项目((略)-(略)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中卫市海原县(略)年营造林项目已由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宁夏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中卫市海原县(略)年营造林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海发改发【(略)】(略)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原县自然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自治区财政资金、县财政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略)%。招标人为海原县自然资源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招标编号:(略)
2.2建设地点:(略)
2.3建设规模:(略)
2.4 工期和养护期:(略)
2.5 标段划分:(略)
2.6招标范围:(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略)
3.2 项目负责人资格:(略)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略)
注:(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2月(略)日至(略)年2月(略)日(北京时间,下同),持二期CA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报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获取保证金账户。
4.2 “电子交易平台”工程交易系统实行二期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3月(略)日9时(略)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邮编:(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传真:(略)
电子邮件:(略)
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邮编:(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传真:(略)
电子邮件:(略)
宁夏诚卓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略)年2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