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巴宜区百巴镇嘎吉村宜居宜业和美村庄建设项目已由林芝市巴宜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林巴宜发改评审【(略)】(略)号文件批准实施,招标人为林芝市巴宜区百巴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略)年脱贫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性质:(略)
2.2 核定建设内容:(略)
2.3招标范围:(略)
2.4建设地点:(略)
2.5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略)
2.6计划工期:(略)
2.7工程质量要求:(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拟派建造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资格审查方式:(略)
四、关注项目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2月8日(略)时(略)分至(略)年2月(略)日(略)时(略)分,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略)年2月8日(略)时(略)分至(略)年2月(略)日(略)时(略)分,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略)年3月1日(略)时(略)分,地点为:(略)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其他
8.1根据藏建招【(略)】(略)号文《关于调整(略)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中税金的通知》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记取税金。请各投标人自检可以接受招标人确定的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要求后,再自愿投标。
8.2参与本项目的企业按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规定进行备案;应提供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和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未处于不良行为记录的凭证(除企业有被限制经营外的其他行政处罚均认可为无不良行为记录)。
8.3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藏建市管〔(略)〕(略)号)、《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藏建市管〔(略)〕1号)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所需费用已包含在安全文明措施费里。如中标单位未按照本文件执行,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8.4本项目执行《关于转变我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藏建招〔(略)〕(略)号)文件要求。
8.5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即不见面开标大厅,可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访问) 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备注:(略)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办公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联 系 人:(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