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其他公告内容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2.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即不见面开标大厅,可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访问)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备注:(略)
3.根据《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调整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计取税金;根据藏建招【(略)】(略)号文《关于调整(略)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中税金的通知》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计取税金。
4.本项目执行《关于转变我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藏建招[(略)](略)号)文件和《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推动保函替代现金形式保证金有关事宜的通知》(藏建市函[(略)]4号)文件,投标保证金采用保函或保单的方式提交。5.投标人须按藏建市管函[(略)](略)号文件要求进行信息报送。
5、本项目严格执行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八部门关于修订《西藏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促进就业暂行办法》的通知(藏建市管【(略)】(略)号)文件要求,不再将吸纳西藏籍高校毕业生作为资格审查条件。
6.本项目将采用不见面开标的方式,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略)
7.根据《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在岗信息化考勤工作的通知》(藏建市管函[(略)](略)号)的要求本项目施行关键岗位考勤。
8.投标人要严格执行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藏建市管[(略)](略)号)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藏建市管[(略)]号)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