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标仓库建设工程已由江苏淮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淮经开备[(略)](略)号的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市吉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2#、3#、4#高标仓库建设工程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略) 2.1.2建设规模:(略) 2.1.3合同估算价:(略) 2.1.4工期要求:(略) 2.1.5质量标准要求:(略) 2.2招标范围:(略) 2.3 标段划分:(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企业营业执照。 3.2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略) 3.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单位必须为投标人),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略)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5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5.1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略) 投标人自(略)年(略)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略)平方米及以上的工业建筑工程。(业绩所需证明材料详见招标文件) 3.5.2 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2年为准)内没有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串通投标、挂靠、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行政处罚日期以行政处罚决定文件日期为准; 3.5.3 企业近3个月(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3个月为准)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6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未处于不合格状态。 3.8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注:(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略)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略) 4.3项目收取工具维护费(略)元及手续费5元。 5. 投标截止时间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略)年 3 月(略) 日上午9时(略)分。 5.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将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 5.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潜在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签到、解密、互动交流等活动。 5.4 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不见面开标大厅具体事项见招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法,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招 标 人:(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略) 联系人:(略) 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安分中心联系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略)年 2月(略)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