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平公资建(略)号】中国尼龙城核心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一期) 厂房
项目-消防工程 EPC 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中国尼龙城核心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一期) 厂房项目-消防工程 EPC 项目(项目代码:(略)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已落实到位,招标人为平顶山尼龙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驰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并参加投标。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略)
2、预算金额:(略)
3、招标范围:(略)
4、工期要求:(略)
5、质量标准:(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可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或电子营业执照);
2、设计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或消防设施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须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拟派施工项目经理要求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以上人员须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网上查询页截图或加盖社保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提供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须满足以下条件:
6.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6.2 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6.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
6.4 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及文件有要求的资料由各方签字盖章外,投标保证金缴纳、上传投标文件签字盖章均由联合体牵头人签署办理;
注:(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方式:(略)
3. 潜在投标人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略)
链接地址:(略)
办理CA证书:(略)
4.售价:(略)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略)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略)
六、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略)
2、开标地点:(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略);平顶山市)》上发布。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关于“不见面开标系统”升级的通知》。
2、监督部门:(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
3、各投标人可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在线质疑(异议)、投诉内容。
4、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招标人:(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地址:(略)
2、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略)年2月(略)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 款名 称 | 编 列内 容 |
1.1.2 | 招标人 |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邮箱:(略) |
1.1.4 | 项目名称 | 中国尼龙城核心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一期)厂房项目-消防工程EPC 项目 |
1.1.5 | 建设地点 | 本项目位于平顶山市叶县龚店镇平顶山尼龙新材料开发区内。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自筹资金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本项目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消防改造施工。 |
1.3.2 | 计划工期 | 设计周期(略)日历天,施工周期(略)日历天。 |
1.3.3 | 质量标准 | 质量标准:(略)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同招标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略) |
1.5 | 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 不补偿 |
1.9.1 | 踏勘 | 不组织 |
1.(略).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1.(略).2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略)天前 |
1.(略).3 |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略)天前 |
1.(略).1 | 招标人规定由分包人承担的工作 | / |
1.(略).2 | 投标人拟分包的工作 | / |
1.(略) | 偏离 | 不允许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无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略)日前 |
2.2.2 | 投标截止时间 | (略)年3月(略)日9时 (略)分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 |
3.2.4 | 招标控制价 | 1、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略) 2、施工费依据国家现行定额选用及费用计取办法计算,以此为基准,投报施工优惠率;施工优惠率:(略) |
3.2.5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1)设计投标报价不能超过招标控制价(施工优惠率不得低于招标控制价),否则为无效投标。 (2)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修正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无效投标处理。 说明:(略) |
3.3.1 | 投标有效期 | (略)日历天 |
3.4.1 | 投标保证金 | 1、投标保证金数额:(略) 2、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略) 3、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1)投标人打开http:(略) 成功缴纳后重新登录前述系统查询确定费用到账,依次点击“参与投标”→“保证金绑定”→“绑定”进行投标保证金绑定。投标人要严格按照“保证金缴纳说明单”内容缴纳、成功绑定投标保证金,未绑定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未按时交纳。 每个投标人每个项目每个标段只有唯一缴纳账号,切勿重复缴纳或错误缴纳。 未按上述规定操作引起的无效投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本项目接受电子投标保函替代投标保证金,投标企业可以在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电子保函申请”功能中自主选择承保机构办理电子保函业务。办理电子投标保函后,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4、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在本公告中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和绑定等工作。并充分考虑人为操作和银行异地跨行转账到账的时间等因素,因投标人操作不当或银行到账时间等问题造成的无法投标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人在成功绑定后,将系统生成的回执单图片制作在投标文件中,作为缴纳保证金的依据。 6、投标人少交保证金属无效缴纳; 7、规定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开标前一日(略)点,节假日除外(超时到账视为未交保证金,取消投标资格); 8、废标项目重新招标时,必须按修改后的招标文件重新缴纳保证金,原缴纳保证金及时退还。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 | / |
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 | / |
3.5.5 | 近年发生的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 | / |
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3.7.3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1、投标人在生成电子化投标文件后,应对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签章,未进行签章的视为无效投标。 2、招标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人在进行电子化投标文件签章时,以签盖法定代表人签章为准。电子化投标文件具体制作教材请投标人通过CA证书登录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在右上角“组建下载”中查看。 |
3.7.4 | 电子化投标文件格式及上传 | 1、投标人所上传的电子化投标文件,应是通过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的,经过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 注:(略) 2、电子化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仍未上传成功的电子化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注:(略) |
4.2.2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略);平顶山市)电子招投标系统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略) 开标地点:(略) |
5.2 | 开标程序 | 投标人采用网上远程异地解密时,请用CA证书登录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点击解密来完成响应文件的解密工作。每位投标人的解密时间从开标时间起(略)分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解密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所有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由招标人(代理机构)操作,对开标结果进行公示。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略)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略) 上述规定为一组评标专家委员会组成方式,根据项目标段数量和评标工作量,可由多组专家委员会完成评审,但一个标段只能由一组评标专家委员会评审。 |
7.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略) |
7.4.1 | 履约担保 | 履约担保的形式:(略) 履约担保的金额:(略) |
|
9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9.1中标公示:(略) 9.2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9.3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 9.4按照发改价格【(略)】(略)号文,豫招协【(略)】(略)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由中标人在中标公示结束后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9.5参加本次项目投标项目经理须无其他在建工程(拟投报项目经理近期有变更的,需提供其变更公告网上查询页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涉及争议部分以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规范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任职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豫建建〔(略)〕(略)号)进行处理。 9.6根据豫建建【(略)】(略)号文及平建办【(略)】(略)号文《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的通知》的规定,实行劳务用工实名制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 9.7本招标文件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
(略) | 招标实质性条款 一、工程预、结算编制依据 1、清单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略)-(略))》; 2、定额执行《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HA (略)-(略)-(略))、《河南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HA(略)-(略)-(略))、《河南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HA A1-(略)-(略))及配套文件和相关规定。 3、依据豫建设标【(略)】(略)号文计取夜间施工、冬雨季施工、二次搬运费; 4、材料价格参考施工同期《平顶山工程造价》材料价格信息算术平均值,平顶山价格信息中没有的,参考郑州市每季度发布的同期价格信息或市场价。 5、税金按建办标函[(略)](略)号规定的9%计取。 6、其他不详部分按相关工程造价管理规定执行。 注:(略) 二、工程竣工结算 (1)施工费结算价=(施工费-不可竞争费用)×(1-施工优惠率)+不可竞争费;在工程竣工验收的同时,中标人须提供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工程验收资料,竣工结算报告包括结算书、设计变更单、现场签证单、技术核定单、赔偿等,并按时间顺序或编号装订成册。结算资料为工程竣工结算的全部内容。施工期间发生变更、签证、材料价差增减、技术核定单、联系函、赔偿等,由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审核,出具竣工结算报告。 注:(略) (2)招标范围外新增项目,如果招标人交由中标人施工,中标人应承诺新增加的项目按招标文件约定的工程造价确定办法及中标人投报施工费综合费率确定新增项目工程造价,设计变更及签证发生的费用亦按此执行。 (3)投标人承诺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招标人不承担因暂定预算金额、合同金额与最终结算金额不一致的合同责任。 三、设计要求事项 1、中标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投报的设计期限完成施工图设计以及相关优化、协助审批等工作,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设计以及相关优化、协助审批等工作资料,数量满足工程管理需要。 2、中标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中标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 3、施工图必须经招标人确认,在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并在有关部门审核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 4、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的设计负责人自投标到项目实施结束,期间不得更换;且应负责并亲自出席、协调各个阶段的方案沟通、汇报、评审、修改等工作,期间不得另行委派他人。期间未经招标人同意,应参与但未参与到场的各项工作,应减收设计工作应收设计费的万分之五。 四、施工部分 1、施工中,若因中标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投标文件中所报质量等级,中标人应无条件返修并承担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赔偿费用。在招标人所限定的时间内,中标人不能按要求整改的,招标人有权终止承包合同,并追究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2、投标人一旦中标,应保证按招标人的要求,迅速进场组织施工,且必须服从招标人的统一指挥与协调管理。自行协调地方关系,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3、施工过程中,中标人如不按合同、投标文件中承诺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履行,招标人有权按违约处理,并要求赔偿损失直至解除合同。 4、中标人在投标阶段或施工过程中出现安全、质量事故,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或有不良行为记录,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解除施工合同,中标人赔偿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 5、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拟派的项目经理等主要管理人员在施工过程中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承包合同,并追究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对不称职的施工管理人员,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换。中标人须配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企业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 6、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投报的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项目组成人员在施工过程中不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更换必须依据符合相关规定。 中标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中标人每次向招标人支付5万元的违约金,擅自更技术负责人的,每次向招标人支付3万元的违约金,投标时所报送项目团队人员擅自更换的,每次向招标人支付2万元的违约金。违约金不免除其违约责任,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不退回履约保证金并追究投标人的违约责任。 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更换不称职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项目团队成员时,中标人在接到招标人(建设单位)通知(略)天内必须更换。项目负责人或者技术负责人不予更换的,中标人每次向招标人支付5万元的违约金,其他项目团队成员不予更换的,中标人每次向招标人支付3万元的违约金。违约金不免除其违约责任,中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不退回履约保证金并追究投标人的违约责任。 项目团队在职要求:(略) 7、中标人应承诺服从招标人的统筹调度及各项管理规定,配合各责任主体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服从招标人的现场管理工作及管理制度,如出现不服从管理情况每次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略)元。 8、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招标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中标人可以要求招标人顺延工期,但不因工期顺延增加费用;因投标人原因使竣工日期延误,两周之内每延误1日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1万,两周以上每延误1日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2万,累计最高赔偿金额为合同价格的:(略) 9、由甲方检验、检测的项目,检验、检测过程及成果资料由中标单位无偿配合整理及汇总。 (略)、由中标人采购的所有材料,在采购前必须先报样品,经招标人及监理单位认可后,方可进行批量采购,中标人所有采购的用于项目施工的材料,必须按规定进行检验、检测,费用由中标人负责,并提供合格证、复试报告,其规格、标准、质量须符合设计要求并能满足工程施工需要。 (略)、中标人必须承担承包责任,不得转包工程;若发现中标人转包工程,即为中标人违约,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另选施工队伍。中标人承担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略)、因设计变更或签证引起的工程造价变化部分的单价按以下原则结算(工程量清单参照施工图预算清单): (略).1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单价,按合同中已有的单价考虑; (略).2工程量清单中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单价,参照合同中类似单价考虑; (略).3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及签证工程的,按中标人承诺的优惠比例考虑。 (略)、设计变更、技术核定、现场签证等按实际发生工程量计算;合同约定需要调整的内容按实际发生调整外,其他均不再调整; (略)、由中标人方采购的主要设备、主要材料、暂估价的选用及价格,购置前必须得到招标人和监理方的认可,其材料(设备)质量标准不低于招标人所要求的质量标准,否则,招标人有权要求已进设备退场,且每次向招标人支付 5万元的违约金。招标人和监理工程师对材料质量的认可并不意味着中标人对其所购材料的质量免除责任。购置的设备在使用前须按规定检验,检验、试验费用由中标人负责,并提供合格证、复试报告,其规格、标准、质量须符合设计要求并能满足工程需要,质量责任由中标人承担。招标人对附件内需认价的材料,应当合理安排报审及认价时间,若因此造成工期延误,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略)、中标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必要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创建安全文明施工工地,现场管理等。因中标人措施不当出现安全事故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略)、施工过程所需的证件(除招标人应办理的证件外)由投标方自行办理。如发生扰民等情况,承包方自行妥善处理; (略)、投标人负责在工程建设中涉及地方关系等方面的协调,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略)、临时停水、停电、二次搬运、施工场地不足、在场外食宿、成品保护等所需措施的一切费用和工期投标人方应充分考虑,并应考虑各种可能因素影响施工所增加的费用。一旦发生,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略)、科学合理组织施工,自行考虑工期安排,不能因扬尘治理及其他政府管控影响总进度,导致工期推迟。若因此延误工期产生的所有费用,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进场后,须保证工程施工的连续性;除发生不可抗力因素外,不能因任何原因造成工程停工或窝工,并保证按投报的工期如期完工。 (略)、施工过程中,因设计变更致使工程造价增加时,在保证投标人施工内容价值不低于原合同总价的前提下,招标人有权将投标人施工图清单项目中未施工的部分清单项目从合同中甩项。投标人不得因此而提出任何异议或要求任何形式的补偿。(中标人应配合整理该竣工验收资料) (略)、水电等费用如中标人开立账户,则水电费自行承担。如由招标人开立账户,产生的水电费在工程款中相应扣除。 (略)、施工过程中由监理及招标人开出的罚款,中标人必须在三日内缴纳完成,中标人未在三日内缴纳完成的招标人有权在当期工程款中双倍扣除。 (略)、属于承包方施工范围内的工作,经发包人催告后,三天内仍未施工,联系单拒不接收,影响下一步工作,发包人有权交由其他单位施工,在当期工程款双倍扣除。 (略)、工程缺陷责任期为两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五、工程款的支付方式 工程设计费支付:(略) 施工费用支付:(略) 每月(略)日前承包人向发包人报送已完工程量报表,经发包人、总监理工程师确认后,按实际完成量的(略)%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至工程总造价的(略)%,结算完毕后付至结算价的(略)%;余3%作为质量保修金,待缺陷责任期满经发包方和监理方验收后无质量问题且达到承包人承诺的质量等级后一个月内一次性无息付清。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供书面竣工归档资料4套,并整理成册。并确保竣工资料真实、准确、齐全、完整。 注:(略) 六、中标人在中标后须办理工程履约担保保函(中标价(略)%)。在办理中标通知书备案之前,中标人履约担保保函交于叶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统一保管。 投标人应对上述实质性条款的所有内容逐条作出响应性承诺,承诺条件必须优于或等于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若未按要求承诺的,默认为完全响应。 |
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注意事项 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文件是投标人、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通过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并经过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电子化投标文件具体制作教材请投标人通过CA证书登录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在右上角“组件下载”中查看)制作电子化投标文件,需仔细阅读以下条款。 一、电子化投标 (一)网上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1、递交形式:(略) 2、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应在规定的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将保证金成功绑定至所投标项目和标段。保证金绑定操作手册,请登录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在办事指南中网上投标栏目查看。 3、投标人在成功绑定后,可以将系统生成的回执单图片制作在投标文件中,作为缴纳保证金的依据。 4、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并充分考虑异地跨行转账到账时间等因素,因投标人操作不当或银行到账时间等问题造成保证金无法正常绑定影响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5、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项目结束后,由中介服务机构向中心项目负责人提出退款申请,项目负责人同意并经财务部门核对后,通过中心交易平台退还给投标人。 (二)电子化投标文件的签章 1、投标人在生成电子化投标文件后,应对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签章,未进行签章的视为无效投标。 2、招标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人在进行电子化投标文件签章时,以签盖法定代表人签章为准。电子化投标文件具体制作教材请投标人通过CA证书登录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在右上角“组建下载”中查看。 (三)电子化投标文件的格式及上传投标 1、投标人所上传的电子化投标文件,应是通过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的,经过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包含用于投标文件上传的主文件(项目文件格式为:(略) 注:(略) 2、电子化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仍未上传成功的电子化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注:(略) “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一、注意事项 1、招标人和代理机构应当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准时开标。 2、开标时,投标人采用网上远程异地解密时,请用CA证书登录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点击解密来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每位投标人的解密时间从开标时间起(略)分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解密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3、如出现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情况,投标人应及时联系招标人(代理机构)进行说明。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1)如果是投标文件自身问题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该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解密。 (2)如果是电子化交易系统问题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将由技术人员进行排查处理。如短时间内问题无法解决的,将由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监督部门申请暂停开标,待问题解决后继续开标。 4、所有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由招标人(代理机构)操作,对开标结果进行公示。 5、投标人应保证在开标期间电话、电脑、网络等能够正常使用,投标人因停电、电脑病毒、网络堵塞等原因,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6、解密完成后,投标人可登录到交易系统查看自己的投标报价。如对自己的报价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报价内容显示后(略)分钟内联系招标人(代理机构)进行质疑,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的,视为认可开标结果显示内容。 二、本项目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网站地址:(略) |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进行总承包招标。
1.1.2 招标人:(略)
1.1.3 招标代理机构:(略)
1.1.4 招标项目名称:(略)
1.1.5 项目建设地点:(略)
1.2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略)
1.2.2 资金落实情况:(略)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标准
1.3.1 招标范围:(略)
1.3.2 计划工期:(略)
1.3.3 质量标准:(略)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略)
(2)财务要求:(略)
(3)业绩要求:(略)
(4)信誉要求:(略)
(5)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略)
(6)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略)
(7)其他要求:(略)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略)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被责令停业的;
(6)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7)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8)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略))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略))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4.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1.5 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 招标人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未中标人的设计成果不进行补偿。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略) 投标预备会
1.(略).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略).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略);平顶山市)电子交易系统 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略).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略);平顶山市)电子交易系统 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略)分包
1.(略).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应当由分包人实施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投标人应当按照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规定提供分包人侯选名单及其相应资料。
1.(略).2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略)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1.(略)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略);平顶山市)电子交易系统 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要求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招标代理机构将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略);平顶山市)电子交易系统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略)天的,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在投标截止时间(略)天前,招标人可以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略);平顶山市)电子交易系统修改招标文件,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略)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
(4)投标保证金;
(5)实施方案;
(6)资格审查资料;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注:(略)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投标报价。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施工场地的位置、周边环境、地质地貌、气候与水文条件、交通状况、电力、上水、下水等市政基础设施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其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可实现性。投标人根据投标设计,结合市场情况进行投标报价。
3.2.3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2款的有关要求。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略)天。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略)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具体内容以评分办法为准。
3.6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略);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略)
3.7.2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略);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投标人)。
3.7.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电子化投标文件格式及上传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略);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略)
4.1.2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1.3投标截止时间止,仍未上传成功的电子化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2.1 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略);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通知招标人。
4.2.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
4.2.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5.2 开标程序
(1)电子化投标文件采用双重加密方式。开标时,首先由投标人使用CA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对其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首次解密,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再由中介服务机构使用CA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再次解密。
(2)电子化投标文件解密异常的处理
如出现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情况,投标人应及时联系中介服务机构说明。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①首先由技术人员进行问题排查。
②经技术人员排查后,是投标人文件自身问题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该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解密和唱标,开标会议继续进行。
③经技术人员排查后,如果是电子化交易系统问题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将由技术人员对问题进行处理。如短时间内问题无法解决的,将由中介服务机构向监督部门申请,经监督部门同意后,暂停开标会议,待问题解决后继续开标。
(3)待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由中介服务机构操作,对所有已解密投标文件进行唱标。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
7.3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按本章附表格式填写。
7.4 履约担保
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要求。
7.4.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 签订合同
7.5.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 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略)
(略).招标实质性条款
招标实质性条款:(略)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1.1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可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或电子营业执照) |
资质要求 | 设计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或消防设施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须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 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拟派施工项目经理要求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以上人员须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网上查询页截图或加盖社保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
“信用中国”、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页面截图 | 提供查询截图 |
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投标时提供)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注:(略) |
2.1.2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4项规定 |
计划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略)分) | 企业综合实力: (略) 分 实施方案: (略) 分 投标报价: (略) 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1、有效投标文件在5家及其以上时,评标基准值为各投标人投报的有效投标报价中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2、有效投标文件为4家及其以下时,则各投标人投报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2.2.3(1) | 企业综合实力评分标准 ((略)分) | 履职尽责承诺 (6分) | 具有全面、详实、可行、合法有效的书面保证技术措施落实到位的承诺和落实不到位的处理承诺,其中包括各关键岗位人员(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施工员、质检(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的在岗、更换等履职尽责承诺,提供承包商履约保证;内容完善、周到、可行性高得4-6分; 内容基本完善、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得2-3分; 内容一般、可行性差得0.5-1分; 缺项得0分。 |
服务承诺(6分) | 服务承诺内容完善、周到、可行性高得4-6分; 服务承诺内容基本完善、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得2-3分; 服务承诺内容一般、可行性差得0.5-1分; 缺项得0分。 |
体系认证(3分) | 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一项得1分,最多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 |
2.2.3(2) | 实施方案评分标准 (略)分 (缺项不得分) | 设计部分 ((略)分) | 总体思路 (9分) | 设计总体思路需满足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在工程规模、平面布置、与周边已有工程协调性等方面合理、可行,具有可操作性7-9分; 设计总体思路基本满足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在工程规模、平面布置、与周边已有工程协调性等方面基本合理、可行,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4-6分; 设计总体思路模糊不清楚,在工程规模、平面布置、与周边已有工程协调性等方面不合理得0.5-3分; 缺项得0分。 |
质量保证 措施(7分) | 质量保证措施内容完善,措施合理可行得6-7分; 质量保证措施内容完善基本完善,措施相对合理得3-5分; 质量保证措施内不完善得0.5-2分; 缺项得0分。 |
进度目标 控制(7分) | 进度目标控制计划详细,重要节点明确,控制措施可行得6-7分; 进度目标控制计划基本详细,重要节点相对明确,有一定的控制措施得3-5分; 进度目标控制计划简单,重要节点不明确,控制措施差得0.5-2分; 缺项得0分。 |
投资目标控制(7分) | 投资目标明确,控制方法合理可行得6-7分; 投资目标基本明确,控制方法相对合理得3-5分; 投资目标不明确,控制方法合理性一般得0.5-2分; 缺项得0分。 |
施工部分 ((略)分) | 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6分) | 施工方案(含工程特点、施工重点与难点及绿色施工)总体安排合理,运用先进、合理的施工工艺、施工机械,技术措施详细、全面、合理、可行的,得5-6分;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较先进或者较详细、较全面的,得3-4分;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基本合理的,得0.5-2分; 缺项得0分。 |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6分) | 质量管理体系健全、组织机构形式合理,质量保证措施详细、全面、合理、可行的,得5-6分; 质量管理体系较健全或者质量保证措施较详细或者较全面、针对性较强的,得3-4分; 质量保证措施基本合理的,得0.5-2分; 缺项得0分。 |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6分) | 安全管理体系、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健全,根据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正确识别现场重大危险源并有相应的安全防护管理措施,安全保证措施详细、全面、合理、可行的,得5-6分; 安全管理体系较健全或者安全防护管理措施较详细、较全面、针对性较强的,得3-4分; 安全管理体系较健全或者安全防护管理措施基本合理得0.5-2分; 缺项得0分。 |
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措施(6分) | 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规程,有具体的安全文明措施费用投入使用计划,得5-6分; 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较全面或者较详细或者缺乏针对性、有瑕疵的,得3-4分; 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简单或者基本合理的,得0.5-2分; 缺项得0分。 |
工期保证措施(6分) | 工期保证措施全面、详细、合理、可行且有针对性,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的,得5-6分; 工期保证措施较全面或者较详细的,得3-4分; 工期保证措施基本合理的,得0.5-2分; 缺项得0分。 |
施工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2分) | 进度计划编制合理、可行、关键线路清晰、准确、满足项目工期要求的,得1-2分; 进度计划逻辑关系较清晰、较明确或者关键线路较清晰、较准确的,得0.5-1分; 缺项得0分。 |
拟投入资源配备计划 (3分) | 拟配置的机械设备、劳动力、主要物资及投入计划满足工期、质量、施工工艺需求的,得2-3分; 资源配置及投入计划基本满足工期、质量、施工工艺需求的,得0.5-1分; 缺项得0分。 |
2.2.3(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略)分 | 偏差率 | 偏差率=(略)% ×(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设计投标报价 ((略)分) | 各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值相比,相等得(略)分;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值的,每高1%在(略)分基础上扣0.3分,扣完为止;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值的,每低1%在(略)分基础上扣0.1分,扣完为止。 评分计算最终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比值不足±1%时,按比例计算。 |
施工优惠率((略)分) 注:(略) | 各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值相比,相等得(略)分;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值的,每高1%在(略)分基础上扣0.1分,扣完为止;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值的,每低1%在(略)分基础上扣0.3分,扣完为止。 评分计算最终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比值不足±1%时,按比例计算。 |
注:(略) |
| | | | | |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或者经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自行确定。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资格评审标准:(略)
2.1.2响应性评审标准:(略)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资信业绩部分:(略)
(2)实施方案:(略)
(3)投标报价:(略)
(4)其他评分因素:(略)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略)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略)
2.2.3 评分标准
(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略)
(2)实施方案评分标准:(略)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略)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略)
3.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投标人最终得分=各评标委员会打分之和的算数平均值。
3.2.2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以双方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
3. 工程审批、核准或备案文号:。
4. 资金来源:。
5. 工程内容及规模:。
6. 工程承包范围:。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年 月 日。
计划开始现场施工日期: 年 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 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 设计费:(略)
2、 施工优惠率:
2. 合同价格形式:
合同价格形式为总价合同,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价格不予调整,但合同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合同当事人对合同价格形式的其他约定:。
五、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略)
(1) 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如果有);
(3) 专用合同条件及《发包人要求》等附件;
(4) 通用合同条件;
(5) 承包人建议书;
(6) 价格清单;
(7) 双方约定的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双方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合同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件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 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 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的设计、采购和施工等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八、订立时间
本合同于年 月 日订立。
九、订立地点
本合同在订立。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并自生效。
十一、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份。
发包人:(略) | 承包人:(略)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略)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账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账号: |
通用条款、专用条款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制定印发的《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略)-(略))。专用条款内容由甲乙双方根据中标内容另行商定。
第五章 招标人要求
一、设计
1.总体要求:(略)
2.设计原则:(略)
3.充分考虑建设地点的具体条件,使其切实可行。
4.符合城市规划、环保、安全等有关城市建设各方面的要求。满足建设单位对使用的要求,符合可研报告及批文确定的原则。
二、设计须满足以下规范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略)-(略)
2、《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 (略)—(略)((略)年修订版)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略)-(略)
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略)-(略)
5、《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略)-(略)
6、《人民**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略)-(略)
7、《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 (略)-(略)
8、《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略)-(略)
9、《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略)-(略)
(略)、《建筑电气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略)-(略)
(略)、《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略)-(略)
(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略)-(略)
(略)、《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略)-(略)
(略)、《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略)-(略)
(略)、《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略)-(略)
(略)、《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略)-(略)
(略)、《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略)-(略)
(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略)-(略)
以上规范如有新版以最新版为准。
三、工程施工
1、实施的有关标准与法规
国家、地方现行的工程建设施工及验收规范、施工技术标准、工程建设施工操作规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规范中制定的标准或法规为工程实施中实际采用的标准和法规,中标人提出采用的其他标准及规范,如能保证其达到与本规范所规定的标准及规范相同的质量或更高的质量。经项目总监事先审阅和书面批准即可采用。本规范与图纸中明显地未提到的任何细节,或在涉及任何条款的细节说明中有明显的遗漏,都应被认为指的是采用令人满意的建筑建设工程及其他相关工程的习惯做法。
本工程实施中采用的材料、设备和工艺应在各个方面符合引用的标准规范。
本工程实施中采用图纸中指定的和现行的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所采用的规范和标准如出现标准不一致的情况,以标准高的为准。
其它现行规范和标准不全或现行规范标准不一致时,以现行规范标准为准。
2、工程验收
工程验收按照国家目前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招标人提供的资料
无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
年月日
目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
三、联合体协议书
四、投标保证金
五、实施方案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七、其他资料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设计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小写(略);)元/平方,施工优惠率愿意以(大写)(小写%)的投标总报价,计划工期,按合同约定完成全部合同内容,质量达到。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
4.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全部合同内容。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年月日
(二)投标函附录
工程名称 | |
投标人 | |
投标报价 | 1 | 设计费 | 大写: 小写:元/平方 |
2 | 施工优惠率 | 大写: 小写:% |
计划工期 | |
质量要求 | |
设计负责人 | 姓名 | 执业资格或 技术职称 | 证书编号 |
| | |
施工项目经理 | 姓名 | 执业资格 | 证书编号 |
| | |
施工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证书编号 |
| | |
投标有效期 | |
其他优惠说明: |
投标人:(略)
日期:(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电子签章)
年月 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联系电话。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略)
投标人: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年月日
三、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略)
牵头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
年 月日
注:(略)
四、投标保证金
如为联合体投标,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五、实施方案
投标人实施计划应至少包含评分标准中涉及的内容。
(一)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 规格 | 数量 | 国别 产地 | 制造 年份 | 额定功率(kW) | 生产 能力 | 用于施工部位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此表联合体各成员均提供)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 电 话 | |
传 真 | | 网 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 技术职称 |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 技术职称 |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 员工总人数: |
企业资质等级 |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营业执照号 |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 技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
| | | | | | | | | |
(二)其他材料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可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或电子营业执照);
2、设计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或消防设施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须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拟派施工项目经理要求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以上人员须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网上查询页截图或加盖社保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提供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
注:(略)
(三)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备注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养老保险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四)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 名 | | 年 龄 | | 学历 | |
职 称 | | 职 务 | | 拟在本合同任职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学校 专业 |
主要工作经历 |
时 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担任职务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七、其他资料
1、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招标投标活动承诺书
我单位承诺,在项目招投标活动中,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如有违反,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承诺人(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联 系电 话:(略)
承诺人(电子签章)
年 月日
2、评分办法涉及的其他材料
3、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函
致驰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
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招标中若获中标,我们保证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以支票、银行转账、汇票或现金,向贵公司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和责任由我公司承担。我公司声明放弃对此提出任何异议和追索的权利。
特此承诺。
投标人:(略)
年月 日
4、投标人基本信息
投标人名称:
公司地址:
投报报价:
设计项目负责人:
施工项目经理:
注册编号:
项目组成人员:
本次投标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