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略)年吴忠市同心县项目七、八、九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略)年吴忠市同心县项目已由同心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宁夏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略)年吴忠市同心县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同发改审发[(略)](略)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同心县自然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县级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略)%,招标人为同心县自然资源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招标编号:(略)
2.2 建设地点:(略)
2.3 建设规模:(略)
2.4 工期和养护期:(略)
2.5 标段划分:(略)
宁夏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略)年吴忠市同心县项目一标段
宁夏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略)年吴忠市同心县项目二标段
宁夏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略)年吴忠市同心县项目三标段
宁夏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略)年吴忠市同心县项目四标段
宁夏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略)年吴忠市同心县项目五标段
宁夏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略)年吴忠市同心县项目六标段
宁夏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略)年吴忠市同心县项目七标段
宁夏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略)年吴忠市同心县项目八标段
宁夏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略)年吴忠市同心县项目九标段
宁夏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略)年吴忠市同心县项目十标段
宁夏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略)年吴忠市同心县项目十一标段
宁夏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略)年吴忠市同心县项目十二标段
宁夏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略)年吴忠市同心县项目十三标段
宁夏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略)年吴忠市同心县项目十四标段
宁夏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略)年吴忠市同心县项目十五标段
注:(略)
2.6 招标范围:(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略)
3.2 项目负责人资格:(略)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略)-(略):(略)
4.2 “电子交易平台”工程交易系统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略)-(略):(略)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邮编:(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传真:(略)
电子邮件:(略)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