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北部新城医学综合体(中医院新院)一期项目标识、发光字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门北部新城医学综合体(中医院新院)一期项目已由南通市海门区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略)-(略)-(略)-(略)-(略),招标人为南通市海门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代建单位)、南通市海门天悦医疗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立项单位)、龙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总承包单位),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标识、发光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瑞江路西、红海路南、珠江路东、河海路北 2.2工程概况:本工程包括室内外标识、室外发光字、标识标线、安装等,详见货物(工程量)清单 。 2.3工期要求:(略)日历天。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质量:合格 。 注:(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本次招标的单位; 3.2投标人业绩:(略) 【业绩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提供已在市企业诚信库中维护的信息导入投标文件中相应模块作为评审依据,否则在评标时评委会将不予认可。(查询截图可传至投标文件“其他材料”中)】。 3.3、投标授权委托人是本企业固定在职、在册人员; 3.4、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5、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本次招标的评标办法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略)年2月(略)日至 (略)年3月(略)日;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略)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8.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南通市海门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代建单位)、南通市海门天悦医疗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立项单位)、龙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总承包单位) | 招标代理 | 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海门区张謇大道(略)号 | 地址 | 海门光华大厦A座(略)室 | 联系人 | 杨先生 | 联系人 | 陈女士 | 电 话 | (略)-(略) | 电话 | (略) | 电子邮箱 | / | 电子邮箱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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