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承租报名 (1)意向承租方应在本项目挂牌公告期截止日(略):(略) (2)意向承租方应在(略)年2月(略)日(略):(略) 2、意向承租方须上传材料 (1)资产承租申请书(签章); (2)交易须知(签章); (3)身份证明:(略) (4)企业开户许可证 (5)可证明近5年在全国不少于3家停车场租赁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 (6)提供近1年来纳税证明和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记录 (7)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企业。(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3、资格审核 (1)交易机构对意向承租方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核,经形式审核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并足额交纳保证金的才具备竞价资格。经形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不具备竞价资格;已交纳保证金的,交易机构在竞价结束后退还给意向承租方。 (2)出租成交后,如交易机构或出租方发现承租方提供的材料有造假、作弊、欺诈等行为的,本次出租结果无效,承租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注意事项 (1)意向承租方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本人或本单位名下银行账户交纳,未以该账户交纳或者他人代交视为无效保证金。 (2)交易机构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承租方须将每项资金交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3)原承租方行使优先承租权,应当按照上述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按交易机构交易规则行权。 (4)出租成交后,如交易机构或出租方发现承租方提供的材料有造假、作弊、欺诈等行为的,本次出租结果无效,承租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