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期工程(略)kV辅助电源线路建安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一期工程(略)kV辅助电源线路建安工程项目已审批,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比例(略)%,且已落实,招标人为中核山东核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略)
2.2招标项目名称:(略)
2.3招标项目概况:(略)
2.4招标范围:(略)
2.5建设地点:(略)
2.6计划工期:(略)
2.7质量标准:(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或具有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3.3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业绩要求:(略)
3.5财务要求:(略)
3.6人员要求:(略)
(1)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同时具有至少2项(略)kV(含)以上电压等级的输变电工程施工业绩(请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担任任何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2)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7信誉要求:(略)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略)
提示:(略)
4.2 获取方式:(略)
4.2.1 潜在投标人信息登记:(略)
4.2.2 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及发票领取
(1)文件费用:(略)
(2)支付方式:(略)
(3)发票领取:(略)
4.2.3 获取条件:(略)
提示:(略)
4.3 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略)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招标文件的;
(2)购买标书的单位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略)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略)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www.cnncecp.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它任何媒介转载无效,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均不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 系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 系 电 话:(略)
邮 箱:(略)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
8.其他说明
8.1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
8.2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8.3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投标人须先取得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核发的CA数字证书,使用CA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投标。如因未能及时取得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有效性不足导致的无法正常投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9.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电子投标详细操作请登录平台账号,从“下载中心”-“操作手册”中获取《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公开)全电子》。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略)年2月(略)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