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钢钢渣厂钢渣生产中转堆场棚化项目(项目编号:(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钢钢渣厂钢渣生产中转堆场棚化项目(编号:GQTGC(略)E)招标人为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略)%。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略)
2.2建设规模:(略)
2.3计划工期:(略)
2.4招标范围:(略)
工程总体设计、详勘、地形测量、土建施工(桩基施工和地基处理、厂房、设施建筑、设备基础等)供货、安装,调试,场地平整及回填(根据发包方交付的地貌情况,投标方需综合考虑)、水电、装修、暖通、消防、环保、排水、主干道与车辆进出口连接道路等,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培训、调试、投料试车、缺陷整改、性能考核与工程验收、竣工验收、最终交付使用全程业务;并对工程项目管理、质量、安全、工期、消防、环保、防雷、资产清册及资料归档等全面负责,最终向招标人提交一个满足技术要求和使用性能、质量合格、安全可靠的工程,最终需全部达到验收标准及功能考核值,缺失部分发包方不再进行调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4.1 项目范围内建、构筑物、场地道路、设备(工艺配合)、管网工程(给排水、电气、暖通)、交通设施、平场、基坑支护、编制各单体设计方案优化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概算编制、施工(期间)、竣工验收及质量保修阶段的设计服务,各个阶段都应满足国家规范、满足《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工程设计统一技术规定》规范,对设计深度的要求的前提下同时满足业主提出的各项需求。
按发包人要求按质按时提交设计成果,以及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设计人应配合业主进行相关前期手续的办理,包含但不限于与配合招标人与建委、规划等行政审批部门的衔接配合,以及协助招标人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
2.4.2 报建工作包括:(略)
2.4.3 本项目平基土石方、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工程、室内精装修(含软装修)、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消防设施安装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安防工程、建筑节能工程、室外工程(室外道路(对接到主干路)、综合管网、照明及其它附属工程)及水电气讯等为达到发包人要求的工程施工。
2.4.4 项目涉及的物资(设备)采购、运输、保管以及设备的检测、调试、办证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和相关人员培训。
投标方负责红线范围内的地下所有管网迁移(如有),费用需投标人充分考虑,发包方不予另行支付。投标人根据现有场地合理安排布局,充分考虑需采取的防护措施。给排水管、电缆接入口由发包方提供;给排水管、电缆及铺设由投标人负责;给水、雨水排水接口在项目场地附近。
2.4.5 项目应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导则》、《柳钢集团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图册》开展安全文明施工。
2.4.6 工程施工用钢材、商砼指定使用柳钢自产的产品,本工程所用物资要求需按本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专用条款 第6条工程物资”规定执行。
2.4.7 工程必须选用高效节能设备,电机、风机、水泵、照明等主要耗能设备要使用达到国家能耗等级1级的产品和设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2.4.8本项目为超低排放环保改造工程,承包方须对本项目实现超低排放达标验收负责,满足《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略)](略)号)、《关于做好钢铁企业超低排放评估监测的通知》(环办大气函[(略)](略)号)等要求,达不到超低排放达标验收条件的,承包方需整改至达标为止,并承担全部整改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略)
注:(略)
3.2 财务要求:(略)
3.3 投标人近5年内未发生过钢构棚化重大工程质量及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
3.4 信誉要求:(略)
3.5 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5.1 项目总负责人:(略)
3.5.2 项目设计负责人:(略)
3.5.3 施工项目经理:(略)
3.5.4专职安全员:(略)
注:(略)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略)年 2月(略)日至(略)年 3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略)时,下午3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
4.2 获取地点:(略)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略)元,售后不退;如需邮件获取,邮件获取招标文件的缴纳费用账户(非保证金交纳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略)
开户银行:(略)
银行账号:(略)
4.4 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的材料有:
(1)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
(2)获取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获取招标文件的汇款凭证(现场缴费的无须提供);
(4)获取招标文件申请表(参考格式如下,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的无须提供)。
获取招标文件申请表(格式)
一、项目信息 |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
二、投标人信息 |
投标人名称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获取文件的汇款账号 | |
收件人姓名 | | 联系电话 (手机号) | |
电子邮箱 | |
收件地址 | |
注:(略)
4.5 获取方式
(1)现场获取:(略)
(2)邮件获取:(略) 2 日内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
注:(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略)年3月(略)日上午 (略) 时 (略) 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略)
5.3 投标文件递交的方式:(略)
(1)现场文件递交:(略)
(2)邮寄文件递交:(略)
5.4 投标人通过邮寄文件递交的,请在快递上注明投标人名称和项目编号,并且应预留邮寄投标文件行程的足够时间,其送达时间以招标代理机构代表签收的时间为准。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送达延误、损坏、丢失、毁灭等情形不负任何责任。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递交投标文件出示的材料不全或无效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 招标代理机构:(略) |
地 址:(略) (略)号 | 地址:(略) 三区(略)-(略)室 |
联 系 人:(略) | 联系人:(略) |
电 话:(略) | 电 话:(略) |
| 电子邮箱:(略) |
(略)年2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