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坡头区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材采购(五至七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沙坡头区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己由宁农(批)发〔(略)](略)号《关于沙坡头区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的批复》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沙坡头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概算投资(略)万元,建设资金来自国债资金、自治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略)%,招标代理机构为宁夏诚信达工程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管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略)
2.2 项目概况及规模:(略)
2.3 建设工期:(略)
2.4 材料采购范围及内容:(略)
2.5 标段划分:(略)
五标段:(略)
六标段:(略)
七标段:(略)
交货地点:(略)
交货期限:(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5-7标段要求投标人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市场信誉及财务状况良好的管材生产厂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略) 年 2月 9日至 (略) 年 2月 (略)日, 持 CA 数 字 证 书 登 录 《 宁 夏 回 族 自 治 区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 ,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 图纸等资料领取方式:(略)
4.3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 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 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 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4 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方式”,“远程异地评标模式”。解密方式流程为:(略)
注意:(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网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单位按时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准时参加在线开标活动。
6.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6.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金额:(略)
6.2 履约保证金:(略)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略)
7.2 定标方法:(略)
7.3 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