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坡头区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一至三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沙坡头区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己由宁农(批)发〔(略)](略)号《关于沙坡头区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沙坡头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概算投资(略)万元,建设资金来自国债资金、自治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略)%,招标代理机构为宁夏诚信达工程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略)
2.2 建设地点:(略)
2.3建设规模及内容:(略)
2.4 标段划分:(略)
一标段:(略)
二标段:(略)
三标段:(略)
2.5 计划工期:(略)
2.6招标范围:(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1-3标段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含叁级) 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外地企业须提供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 ,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工程的项目经理。
3.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 下列要求:(略)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3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略) 年 2月 9日至 (略) 年 2月 (略)日, 持 CA 数 字 证 书 登 录 《 宁 夏 回 族 自 治 区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 ,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 图纸等资料领取方式:(略)
4.3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 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 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 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4 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方式”,“远程异地评标模式”。解密方式流程为:(略)
注意:(略)
5.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略)
5.2 履约保证金:(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 (略) 年 3 月(略)日 (略) 时 (略) 分,地点为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厅(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略)号四楼或五楼,具体开标厅详见四楼和五楼指示屏)。
6.2 逾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略)
7.2 定标方法:(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