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区市政管网综合改造提升项目-河滨路及海宁路排水管网改造项目-海宁路(羊栏河桥至顺河路)施工及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口区市政管网综合改造提升项目-河滨路及海宁路排水管网改造项目(项目代码:(略)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略)
项目编号:(略)
建设内容及规模:(略)
总计划投资:(略)
工程地点:(略)
工期:(略)
2.2 招标范围(招标范围、标段划分)
标段划分:(略)
施工标段:(略)
海宁路(北起海宁路羊栏河桥,南至顺河路与海宁路交叉口)全长约2.3公里,双向六车道。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整体铣刨原3+6cm沥青路面并重铺4+6cm沥青面层,并对基层进行病害维修(基层挖补率(略)%),河王渠-顺河路段两侧新建雨排管道(DN(略)-DN(略)),羊栏河桥至顺河路段现状雨水管道的清淤、维修及雨水口改造,中分带护栏更换,路沿石维修更换,标志、标线重新施划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计划投资(略).(略)元;
本项目监理为一个标段,计划投资(略)元。
施工招标范围:(略)
监理招标范围:(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2 参与本工程施工标段的投标企业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在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原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职责等原因经建设单位同意更换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六个月内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拟报项目经理具有自(略)年7月份以来(含)不少于6个月依法在投标人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投标人拟派驻施工现场的项目管理班子专业技术管理人员配备齐全,符合现行施工项目部班子配备政策规定要求。
3.3 参与本工程监理标段的企业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含)以上资质。投标企业须在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原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总监。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所报项目部具有良好的业绩。
3.4标人近三年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现场查询,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对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招标活动(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但已过限制期的除外)】。
注:(略)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已同时发布,有意参加投标者,自行登录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
未办理东营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企业信息库入库手续的企业,请登录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详见招标文件。
5.2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未上传成功,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时间:(略)
6.2地点:(略)
方式:(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河口)、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本公告,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8.方式联系
招标人名称:(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监督单位:(略)
监督电话:(略)
投标软件技术客服:(略)
造价技术支持电话:(略)
9.异议受理部门
招标人名称:(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