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区利红街绿地海绵化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吴忠市区利红街绿地海绵化改造项目已由吴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吴忠市区利红街绿地海绵化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吴发改审发〔(略)〕(略)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吴忠市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海绵城市建设示范补助资金和地方财政统筹资金,出资比例(略)%,招标人为吴忠市城市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瑞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略)
2.2建设地点:(略)
2.3计划工期:
一标段:(略)
2.4招标范围:(略)
2.5标段划分:(略)
一标段:(略)
二标段:(略)
三标段:(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一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力;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取得执业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 B 类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二、三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略)
(2)项目负责人资格:(略)
3.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开标当日由招标人委托的代理机构统一查询结果为准)
3.3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限定期限为一年,单位犯罪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开标当日由招标人委托的代理机构统一查询结果为准)
3.4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银从事建筑资格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2月(略)日(略)时(略)分起至(略)年3月7日(略)时(略)分,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工程交易系统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管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3月(略)日9时(略)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邮 编:(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略)年2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