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坡头区兴仁镇南部防洪工程(1-2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沙坡头区兴仁镇南部防洪工程己由中卫市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卫沙发改(审批)发【(略)】(略)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略)年增发国债资金(略)万元,不足部分由本级财政配套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略)%,招标人为沙坡头区水利技术服务和水库沟道管理中心,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略)
2.2项目规模:(略)
2.3招标范围:(略)
2.4计划工期:(略)
2.5标段划分:(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1-2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外地企业需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下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项目经理须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安全员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2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
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 图纸等资料领取方式:(略)
4.3 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略)
4.4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5 其他:(略)
5. 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略)
5.2 履约保证金:(略)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略)日9时(略)分;地点为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3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模式”、“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单位悉知。
6.4 投标单位按时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统一登录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请下载招标文件后使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二期)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
7. 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略)
7.2 定标方法:(略)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