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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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交易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略)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供应商。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无效;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相关投标文件均将被认定为投标文件无效。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注:(略)
方式:(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媒体:(略)
2、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略)〕6号通知要求,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2.1线上异议(质疑)。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2.3行政监督部门:(略)
2.4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略)
3、合同融资政策:(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