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第三批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公开选聘公告
一、建设单位:(略)
二、招标代理单位:(略)
三、项目名称:(略)
四、项目概况
采取政府补贴的方式完成省民政厅下达的适老化改造任务指标,计划于(略)年(略)月底前完成不低于(略)户,每户改造金额最高不超(略)元,控制价:(略)
五、服务对象
本《方案》所指的特殊特困老年人家庭主要指申请之日年满(略)周岁的具有东方市户籍的以下几类家庭:
(一)分散供养特困老年人家庭;
(二)低保、低收入等困难家庭中有高龄、失能(含半失能)、残疾等老年人的家庭;
(三)因疾病等原因造成生活能力较弱的空巢、独居、留守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
适老化改造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居家适老化改造的对象,应对拟申请改造住房拥有产权或者长期使用权,拟申请改造的住房应符合质量安全相关标准、具备基础改造条件,且近期未列入政府征收、拆迁计划范围。已纳入或享受过残联及其他政府部门和单位补贴项目的,且此次改造项目与之前改造项目相同的,不再重复纳入此次改造补贴范围。已享受政府部门危房改造补贴,但未符合适老化居住要求的,可申请适老化改造。
六、服务内容
居家适老化改造按照《无障碍设计规范》实施改造,主要包括施工改造、设施配备、老年用品配置等方面,可参考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配置推荐清单(详见附件2)。清单分为基础类和可选类共7个类别(略)个项目,其中7个基础类项目是政府对居家适老化改造特殊困难对象家庭予以补贴支持的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是改造和配置的基本内容;(略)个可选类项目是根据老年人家庭意愿,自主付费购买的适老化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经施工单位、乡镇相关人员等上门评估,申请人家庭7个基础类项目已达到居家适老化安全居住标准且不需改造的,可直接进行可选类项目改造。
七、资格要求
投标单位须为依法在工商管理登记的企业,营业执照需具备安装辅助器具的经营范围。
八、报价形式及合同费用
1、报价形式:(略)
2、合同费用:(略)
九、报名时间、地点及材料
1、报名时间:(略)
2、报名地点:(略)
3、报名所需材料:(略)
十、时间地点及选聘方式
1、选聘地点:(略)
2、选聘时间:(略)
3、评选方法:(略)
选聘结果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的,由选聘人与被选定人签定合同。
十一、发布公告媒体
本项目选聘公告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联系人:(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