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市青山区河湖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青山区(略)年全面推行河湖长制考核督查评分细则的通知》(青河办〔(略)〕4号)要求,现将(略)年度河湖长制工作考核督查情况公示如下。
一、考核排名情况
西部建成区:(略)
东部非建成区:(略)
工作联系部门:(略)
二、各级河湖长巡查履职情况
湖北省河湖长制信息管理系统数据显示,(略)年区级河湖长及对应联系部门累计开展巡查督导(略)次,协调解决问题(略)处。街道级河湖长累计巡查(略)次,协调解决问题(略)处。村(社区)级河湖长累计巡查(略)次,协调解决问题(略)处。
三、督查发现问题
(一)个别河湖长巡查履职不达标。红卫路街三弓路社区、红钢城街二街社区、武东街五星村、贾岭村、白玉山街北湖社区、胜强村未按省、市巡查要求开展规范巡查。
(二)河湖水环境日常管护精细化程度不高。个别河湖港渠存在种菜、岸坡垃圾、水面漂浮物等问题。东部四条农村小微水体(东升港、周杨港、清竹港、北严港)未建立常态化保洁管护机制。
(三)陆域面源污染巡查管控力度需要加强。个别街道陆域巡查不到位,巡查问题针对性不强,主要为环卫保洁等内容;各街道对餐厨废水倾倒雨水井问题缺乏有效的管控措施。
四、有关要求
各有关单位要紧紧围绕(略)年河湖长制年度目标,补齐工作短板和弱项,以问题为导向开展巡查履职,统筹推进流域水安全保障、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各项工作任务落实,促进我区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武汉市青山区河湖长制办公室
(略)年2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