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代理招标项目工程概况
1.1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资兴市高码河山洪沟治理工程,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资兴市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审批资兴市高码河山洪沟治理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资发改批〔(略)〕(略)号),项目业主为资兴市水旱灾害防御事务中心,项目合同估算金额为(略)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已落实。
1.2建设地点:(略)
1.3主要建设内容:(略)
2.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要求
2.1自愿按《招标代理服务承诺书》(附件3)格式提供招标代理服务承诺。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比选申请活动。
2.3单位或单位负责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在处罚期内的,拒绝其比选申请活动。
2.4其他要求:
2.4.1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设立,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且经营范围包含了代理咨询服务;
2.4.2要求比选申请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略)年度或(略)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含报表;
2.4.3要求比选申请人提供企业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
2.4.4要求比选申请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4.5比选申请人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4.6有4人以上(含4人)固定工作人员,至少有一名中级专业技术及以上职称的人员。(提供(略)年8月至(略)年1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至少4名工作人员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至少1个工作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复印件)。
3.招标代理委托范围:(略)
4.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次选取活动招标代理服务费报价区间为4万元至6万元,比选申请人应当在该范围内进行报价。
5.比选评审办法
本选取项目评审办法参照综合评估法(见附件1)。
6.公告期限
有比选意愿者,请于(略)年3月4日起至(略)年3月6日止,每天(略):(略)
7.比选文件的递交
有比选意愿者请在(略)年3月8日8时(略)分至9时(略)分将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资兴市水利局四楼会议室。逾期递交的比选文件将被拒收。少于3家代理公司参与比选时不予开标。
8.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为(略)年3月8日(略)时(略)分,开标地点为资兴市水利局四楼会议室。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选取公告在资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略).监督组织
本次选取项目监督机构为资兴市水利局,电话(略)-(略) 。
(略).联系方式
比选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略).其他
以上公告所有解释权以资兴市水旱灾害防御事务中心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