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松溪县应急内涝整治项目(一期)(项目名称)已由松溪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松发科[(略)]审批(略)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松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申请国债和地方自筹,招标人为松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一期项目总投资约(略)万元,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和运营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略)
2.2.项目建设规模:(略)
最终一期的具体实际建设内容和规模以招标人最终确认的施工图为准,项目的具体实施进度以招标人要求为准,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情况调整项目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和进度,中标人须无条件接受,并不得据此提出索赔。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略)
(2)招标类型:(略)
(3)招标范围和内容:(略)
以上承包范围发包人有权进行调整,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执行,不得因此向发包人提出索赔。(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4.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略)
2.5.工期要求:(略)
2.6.标段划分(如果有):(略)
2.7.质量要求:(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
(1)设计资质要求:(略)
(2)施工资质要求:(略)
3.2投标人将主体工程设计或主体工程施工进行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且其资质应当符合上述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要求。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略)
3.4.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略)
3.5.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略)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略)
3.7.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略)
3.8.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9.其他资格要求:(略)
3.9.2、投标人(或项目运营分包单位)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运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略)
3.9.3、(1)根据闽建筑〔(略)〕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2)被列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的企业或法人将被否决投标(根据闽建建〔(略)〕2号解除“黑名单”管控措施的,不算作其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3.(略).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定标方法:(略)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3月4日 (略):(略)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略)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略)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略)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略)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履约担保的要求
8.1履约担保金额:(略)
8.2履约担保形式:(略)
8.3履约担保期限:(略)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和ggzyfw.fj.gov.cn)、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略)
(略).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电子邮箱:(略)
电话:(略)
联系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电子邮箱:(略)
电话:(略)
联系人:(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略)
网址:(略)
联系电话:(略)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