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贵镇通昌村农村供水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贵镇通昌村农村供水工程已由贺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金贵镇通昌村农村供水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贺发改复〔(略)〕(略)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央水利发展资金,不足部分由县级配套,项目法人为贺兰县水务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宁夏恒盛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略)
2.2 建设内容:(略)
2.3 招标范围:(略)
2.4 标段划分:(略)
一:(略)
二:(略)
注:(略)
2.5 计划工期:(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一标段为施工标段:(略)
3.2本项目二标段为监理标段:(略)
3.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4因违规,被行政主管部门清出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宁夏从事建筑工程活动的企业及建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取消投标资格。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3月4日至(略)年3月(略)日,持 CA 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4.2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3其他:(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 (略)年3月(略)日(略) 时(略) 分,施工标段采用“电子化开评标模式”,即在网上开标系统进行网上开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各潜在投标人不需要到开标现场,须在开标前 1 小时使用 IE 浏览器(IE(略)版本)登录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签到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远程解密,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熟悉流程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负。
5.2 操作手册下载:(略)
6.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6.1 评标方法:(略)
6.2 定标方法:(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略)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