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一、本工程原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作废,以本答疑发布的编制时间(略)年(略)月(略)日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新工程量清单请各投标人在“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 二、本工程图纸变更,以本答疑发布的图纸为准。新图纸请各投标人在“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 三、本工程增加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 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 序号 | 材料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技术参数 | 质量等级 | 参考品牌 | 备注 | 品牌1 | 品牌2 | 品牌3 | 1 | 电线电缆 | 按设计要求 | 合格 | 南平太阳 | 广州南阳 | 福建日红 | | 2 | 箱变(高低压柜、变压器) | 按设计要求 | 合格 | ABB | 西门子 | 施耐德 | | 3 | 管材 | 按设计要求 | 合格 | 康泰 | 闽旗塑胶 | 福建纳川 | |
说明: 1.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推荐的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如上表。参考品牌作为投标参考,投标人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承诺选用何种品牌。投标人中标后应在参考品牌中选择一种进行采购和施工。在工程施工中遇到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后可更改相应材料设备的品牌,并按实调整主材(设备)价格。 (1)参考品牌材料设备的市场采购价与招标控制价确定的价格(简称招标人价格)差异大,将给承包人或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如:(略) (2)参考品牌材料设备的供货商之间存在协商抬价的; (3)参考品牌材料设备的供货无法满足本项目工期的要求。 2.投标人应同时阅读本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 3.承包人所用的未推荐参考品牌的其他主材(设备)须事先得到发包人批准后方可使用,发包人有权拒绝使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材料设备。 4.本工程使用的材料设备,优先选用装配式部品部件和获得绿色建材认证的产品。 5.本表未对本工程使用门窗品牌做出要求的,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应选择标准化门窗(即在工厂内生产制作,对型材、玻璃、五金件、密封件、配套件等进行优化设计并定型的成品门窗),不得自行委托现场加工。 四、招标文件中涉及相关内容同步修改。 五、招标文件原内容如与本纪要表述不一致的,一律以本纪要内容为准 六、本答疑纪要为东屿南路东段道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 (以下内容为空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