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天津市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批准,并经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备案,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编号为津滨保(挂)G(略)-(略)号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出让工作。现就有关挂牌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地块相关情况
该地块坐落于天津港保税区临港经济区泰江道北侧,四至范围为东至建设用地、南至泰江道、西至建设用地、北至建设用地(以挂牌文件附图为准)。该地块现状已达场清地平。
该出让地块的空间范围须符合城市规划管理的有关要求;出让范围内的树木、供电设施等,受让人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让方自行与有关部门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如地下有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等,也由受让人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
二、挂牌地块土地使用条件
该地块出让土地面积(略)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容积率为0.8-1.0,建筑密度≥(略)%且≤(略)%,建筑系数≥(略)%,绿地率(略)%,建筑限高(略)米,建筑面积≥(略)平方米且≤(略)平方米,准入产业类别为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投资强度≥(略)元/平方米,其他规划要求详见挂牌文件附件《规划条件通知书》。
该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略)年,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略)万元。
其他要求:
1、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一年内开工,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四年内竣工。
2、按照《区发展改革委 市规资局滨海分局关于印发<滨海新区工业项目“标准地”控制指标体系(试行)>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规定要求,该地块的竞得单位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需满足以下要求:
(1)地块投资总额不小于(略)万元(其中固定资产(略)万元),即单位面积土地投资强度不小于每公顷人民币(略)万元;
(2)项目达产后年土地产出率不低于(略)万元/公顷;
(3)能效标准:(略)
(4)排放标准:(略)
(5)受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同时,须与天津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天津港保税区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监管协议》。
三、竞买人资格要求及其他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凡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买。该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如有合作开发意向的,须在报名前成立新公司,并由新公司报名参加竞买。
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不得参加土地竞买活动:
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5、依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存在违法违规信用记录的。
竞得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不在天津港保税区的,须按照规定在天津港保税区注册新公司,并由该公司按《挂牌地块成交确认书》规定的时间办理签订《天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有关事宜。
竞买人须缴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略)万元,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略)年3月(略)日(略):(略)
具体申请竞买办法和相关条件请参阅出让地块《竞买须知》。
四、获取挂牌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本次挂牌公告日期为(略)年2月(略)日至(略)年3月(略)日,自(略)年3月7日至(略)年3月(略)日上午9:(略)
五、挂牌时间和地点
该地块采取挂牌方式出让,挂牌时间不少于(略)日,自(略)年3月(略)日至(略)年3月(略)日9:(略)
六、挂牌标的竞买增价幅度
本次挂牌标的增价幅度为人民币(略)万元或(略)万元的整数倍。
七、确定竞得人的方式
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八、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地块挂牌文件,以地块挂牌文件为准。
九、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
(略)年2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