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7.4要求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 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
备选投标方案 |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 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如有) | 具备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财务要求(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业绩要求(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项目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其他主要人员(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规定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种情形 |
…… | …… |
2.1.3 | 响应性 评审 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
设计服务期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
投标保证金(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略).1 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诚信投标承诺书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信用承诺书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略)分) | 资信业绩部分:(略) 设计方案部分:(略) 投标报价:(略) 企业业绩考核评价分:(略)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 说明: 1.投标报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3.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前款所称评审错误仅限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时发生的错误。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隐瞒事实、或者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造成招标人、投标人对评标结果产生争议的,不属于评委评审错误。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 偏差率=(略)%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2.2.4 (1) | 资信业绩评分 标准((略)分) | 信誉 | …… |
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4分) | 项目负责人自(略)年1月1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小于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居住建筑设计业绩(不包括单独装修工程、单独改造工程、单独装修改造工程);居住建筑工程:(略) 时间以 合同签订日期 为准。 |
项目负责人资历(2分) | 项目负责人具备副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的得2分; |
其他主要人员资历和 业绩((略)分) | (1)建筑专业负责人:(略) (2)结构专业负责人:(略) (3)电气专业负责人:(略) (4)排水专业负责人:(略) (5)园林绿化专业负责人:(略) (注:(略) 若投标人提供的职称证书不能显示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上载明的专业为准。本项最高得2分。 (6)造价专业负责人具有具备注册一级造价工 程师资格(或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不含注册二级造价工程师)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 注:(略) (2)项目组成员养老保险要求:(略) |
…… | …… |
2.2.4 (2) | 设计方案评分 标准((略)分) | 设计说明(5分) |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准确,构思新颖。 2.简述各专业的设计特点和系统组成。 3.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 4.项目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
总平面布局((略)分) | 1.总平面设计构思及指导思想。 2.总平面设计结合自然环境和地域文脉,综合考虑地形、地质、日照、通风、防火、卫生、交通及环境保护等要求进行总体布局,使其满足使用功能、城市规划要求。 3.总平面设计技术安全、经济合理性、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等。 |
建筑平面设计((略)分) | 1.建筑设计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建筑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3.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 |
建筑立面效果设计((略)分) | 1.建筑立面效果风格简约、新颖,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建筑天际线设计合理,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3.立面功能设置合理,建筑线条设计美观与立面相符且构造合理。 |
结构设计(5分) | 1.结构设计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符合计任务书要求。 2.结构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 3.结构布置图和计算书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要求。 |
设计深度((略)分) | 1.各阶段、各专业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2.各阶段、各专业设计是否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 3.各阶段、各专业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及地方规划要求; 4. 设计成果要求 4.1设计人应提供东南向角度的项目总鸟瞰图,提供户型单体多角度效果图,提供主次出入口效果图。 4.2设计理念简述 4.3技术经济指标 4.4基地分析图 4.5投标方案深度的总平面图 4.6投标方案深度的地下室 4.7投标方案深度的户型平面图 4.8总平面分析图(功能、绿化、交通等) 4.9投标方案深度的剖面图,说明基地及建筑的竖向空间关系 4.(略)有关建筑形象和风格,以及建筑组合特征的系列图片 4.(略)有关景观绿化设计的理念及图片 4.(略)以及其他方案设计相关图纸及说明 |
设计质量、进度保证措施(2分) | 设计质量、进度保证措施。 |
(1)以上某项内容详细具体、科学合理、措施可靠,组织严谨、针对性强,内容完整的,可得该项分值的(略)%以上; (2)以上某项内容较好、针对性较强的,可得该项分值的(略)%-(略)%; (3)以上某项内容一般、基本可行的,可得该项分值的(略)%-(略)% ; (4)以上某项无具体内容的,该项不得分。 设计方案评审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友情提醒,目前暗标部分单节点不能超过 (略)M,暗标总文件大小不能超过(略)M。请各位潜在投标人合理优化技术标文件。 |
2.2.4 (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高 1%的所扣分值为0.1,每低 1%的所扣分值为0.2,偏离不足 1%的,正负偏差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2.2.4(4) | 企业业绩考核评价分评分标准 | 企业业绩考核评价分数 | 企业业绩考核评价分计算:(略) 关于企业业绩考核得分的说明: 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登录“泰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 (http:(略) 2、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等利害关系人对泰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已经公布的企业业绩考核得分的异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不接受招标人、投标人等利害关系人对泰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已经公布的企业业绩考核得分的投诉。 3、投标人应当及时按照“关于印发《泰州市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业绩考核积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泰建发【(略)】(略)号)、关于对《泰州市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业绩考核积分管理办法(试行)》的补充通知”文件要求及时申报企业业绩考核得分(申报操作手册详见公告附件)。 |